近年來,個別官兵通過網絡交友,利用虛擬的“人機交往”替代現實中人際交往,以“鍵對鍵”替代“面對面”,尋找所謂真感情,存在失泄密隱患。網絡是把雙刃劍,作為軍人,要杜絕網絡交友行為,嚴防泄露軍人身份,避免失泄密問題。相關法規對此作出了明確規定,軍人不得在大眾媒體上征婚、求職和交友,內務條令等,所有官兵必須嚴格遵守。
現狀
● 這是壹張不可觸摸的網
條令有規定,各級有要求,會議有重申……該團積極尋求答案――屢禁不絕根源在哪裏
5月上旬,沈陽軍區某機步團針對這壹現象,從誰在網絡交友、為什麽熱衷於網絡交友、應該如何引導等方面入手,積極對官兵進行教育引導,切實杜絕這壹違紀行為。
該團把有過網絡交友經歷的人員分為4類:首先是未婚幹部,並以機關幹部為主,因為自由支配的時間相對較多;其次是公勤人員,以駕駛員、文書、通信員為主,因工作需要部分人員經批準可以使用手機,他們借機用手機上網;三是班長骨幹,大多是已婚士官,由於長期兩地分居,網上與家人聊天更方便更省錢;四是在外執行任務人員,由於脫離集體生活,自由時間多,手機成為閑暇時的娛樂工具,具有利用手機上網聊天的便利。
這4類人員的交友方式主要有6種:利用即時通訊工具的占79.1%,通過論壇聊天室的占10.3%,登錄交友網站的占9.1%,通過博客微博的占1.1%,通過網絡遊戲的占0.4%。在上網手段上,利用手機上網的占79.5%,使用無線網卡的占12.3%。調查還顯示,許多官兵表示在條件允許時,業余時間會選擇上網聊天。
主要有4種上網時機:壹是業余時間。利用上網聊天交友消磨時間。二是探親休假時。遠離組織管理,有方便的上網條件,好好過壹把“癮”。三是請假外出時。個別官兵利用請假外出之機與網友交流。四是受到挫折打擊時。少數官兵性格內向,遇到挫折時不願與身邊戰友交流,而是向網友傾訴,覺得虛擬世界最可信賴。沈陽軍區某機步團積極引導官兵杜絕網絡交友行為聞思錄
●網上“潛水”探究竟
筆者在壹些交友和聊天網站、論壇社區“潛水”數日,力求了解現狀,提示危害,警示官兵。需要說明的是,由於網絡的虛擬性,文中涉及的壹些現象和事例,並不能確定是軍人所為。
筆者在互聯網上搜索和瀏覽帖子,發現有些網友為網絡交友而後悔不叠――
網名為“雪山紅箭”的網友發帖大吐“苦水”:他抱著試試看的態度在壹個征婚網站註冊了信息,在職業壹欄註明“軍人”身份,並留下聯系方式。結果,他很快收到征婚信件20多封,而且每天電話不斷。部隊領導得知後,對其作出相應處理,並責令其註銷網站上的征婚信息。此後壹個多月時間裏,他手機上還經常收到壹些傳銷、詐騙短信。
自稱是“軍人”的網友“不鳴則已”發帖子說,自己曾是壹名“校園詩人”,其作品壹直深受同學的推崇。幾年前,他在互聯網上開設博客,將平時創作的文學作品發表在博客上,與網友分享,引來不少“粉絲”。而且,幾乎每天都有人與他聯系,表示想與他交朋友或推銷書籍,令他煩不勝煩。後來,他根據上級要求,關閉了個人博客。從互聯網上了解個別“軍人”網絡交友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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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點
軍人網絡交友:危害很大法紀不容
網絡泄密,正日益成為世界各國面臨的壹大難題。對軍人使用國際互聯網進行限制和管理,也是各國通行的做法。如,駐伊美軍曾發布“博客禁令”。2008年,加拿大軍方警告本國軍人小心使用互聯網社交網站,不得透露從軍身份。2010年10月,以色列軍方發布命令,禁止包括高級將領在內的所有軍人使用社交網站。
各國對軍人上網特別是網絡交友的規定和限制越來越嚴厲,原因就在於網絡竊密技術也日益先進和智能化。比如網上“釣魚”,就是指竊密壹方為收集情報,通過設置陷阱誘騙壹些不明真相的人員提供涉密信息。常見手法就是在網上發布壹條涉密敏感信息或錯誤信息,請網民參與有獎分析討論或提供實物照片,如果防範意識不強、警惕性不高,很容易中計而發生泄密問題。詳細進入
軍人網絡交友:嚴守紀律謹防泄密
軍人不能網上交友,這是壹個不二命題。內務條令明文規定:軍人“不得在大眾媒體上征婚、求職和交友”。
作為壹名現役軍人,嚴格遵守規定,理所應當,本無需多言。但是,從技術層面認清其危害,更有利於官兵增強杜絕網上交友行為的自覺性。
首先,網絡是壹個虛擬世界,任何人都可能以虛擬身份在網上發言、交友,這種看不見的匿名上網方式必然帶來網絡詐騙、網上“釣魚”等壹系列問題。這其中就包括某些別有用心的人打著征婚、交友旗號拉攏腐蝕官兵,達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其次,交友網站往往要求用戶註冊時填寫詳細個人信息,上傳個人照片。這樣壹來,如果有官兵在網上註冊,就難免要填寫包括個人姓名職務、單位名稱、部隊地址、電話號碼等資料,或上傳個人著軍裝的照片,這就為暴露軍人身份、網絡泄密埋下隱患,可能被人利用。
再次,有的交友網站既不承諾為註冊用戶資料保密,又缺乏足夠的信息安全防護措施。更有甚者,在網頁設置大量木馬病毒,等著不明就裏的人“自投羅網”。壹旦官兵登錄這樣的網站瀏覽、註冊、傳播,危害更大,後果更嚴重。詳細進入
網絡社交:軍人不得擅入
QQ空間、開心網、人人網……在社交網站風生水起的今天,人們的社交方式漸漸被改變。許多人開始通過網絡聯絡老朋友,結識新朋友,通過社交網站進行社會關系的拓展和維護。但是,社交網站再熱鬧,對於廣大官兵來說卻是“禁區”。新修訂的《內務條令》規定:軍人“不得在大眾媒體上征婚、求職和交友”。
何以如此嚴格規定?首先,參與到互聯網網絡社交活動中的官兵,必然會在社交網站註冊用戶時提交個人信息和資料。壹些諸如軍人證件號、畢業院校、單位名稱、住址等信息,很容易透露部隊官兵的軍人身份。其次,在當前錯綜復雜的網絡環境中,壹些敵對勢力和不法分子總是把軍人作為滲透、腐蝕和拉攏的對象。壹些婚戀和交友網站公然出現征募軍人男女友的帖子,蠱惑官兵參與進去,從而暴露自己的軍人身份。這就等於主動為網絡敵特分子提供了套取軍隊信息的機會。再則,官兵們通過互聯網社交平臺與朋友、同學交流聯絡,分享工作和生活時,可能會在不經意間透露了自己的工作性質,張貼的照片也會暴露部隊的相關信息。“說者無心,聽者有意”,這些看似零碎的信息片斷壹旦被別有用心的敵對分子收集整理,就會成為國外情報機構獲取我軍情報的重要來源。詳細進入
法規政策
內務條令
第壹百三十五條 軍人應當自覺抵制有害信息的侵蝕,不得收聽、收看國(境)外有政治性問題的廣播、電視節目,不得在大眾媒體上征婚、求職和交友,不得擅自到地方網吧上網,不得登錄非法網站和瀏覽暴力、色情、迷信等有害信息,不得在國際互聯網上開設網站、網頁、博客、論壇,不得散布政治謠言和其他有政治性問題的信息。
第二百零四條 軍隊單位應當采取審批備案、規範使用時機場合、設置禁用標誌、屏蔽信號等有效措施,嚴格控制移動電話的使用與管理。因工作需要確需使用公網移動電話,必須經團以上單位首長批準,並報所在單位司令機關備案。
使用移動電話,應當遵守下列規定(略)。
第二百零五條 軍隊單位和人員使用國際互聯網,應當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七)嚴禁在聯接國際互聯網的計算機上存儲顯示軍人身份的資料;
(八)嚴禁在國際互聯網上發布、傳播涉密信息;
紀律條令
第九十二條 違反國家和軍隊的保密規定,雖未造成失密、泄密後果,但危及軍事秘密安全,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或者涉及絕密事項的,給予記過、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降銜(級)處分。
違反國家和軍隊的保密規定,造成失密、泄密,情節較輕的,給予記過、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或者涉及絕密事項的,給予降職(級)、降銜(級)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處分。
第九十三條 違反規定使用移動電話,或者違反規定使用國際互聯網,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過、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降銜(級)處分。
預防犯罪工作條例
第三十二條第(九)項 不得參與地方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網站等大眾傳媒開展的交友活動。
第三十六條 ……嚴禁以軍人身份在國際互聯網上聊天、註冊域名、開設個人網站或者網頁,防範在國際互聯網上散布有害信息、泄露軍事秘密、從事非法活動等問題的發生。
嚴密防範網絡泄密“十條禁令”
十、嚴禁以軍人身份在互聯網上開設博客、聊天交友、應聘求職。
保守國家秘密法
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在互聯網及其他公***信息網絡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線和無線通信中傳遞國家秘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