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機構通常采取電話、短信、公告等形式通知需要核查的人員。請註意接聽電話,查看信息、公告。同時註意甄別來電、信息真偽,對於無法判斷的,可撥打公示公告中的舉報電話確認。核查機構不會委托其他社會機構、私人組織或個人負責考後核查,請大家勿輕信他人虛假承諾或接受有償服務。
需要核查人員,要按時按要求參加考後核查。如實、準確提供核查機構要求的核查資料。如因本人原因,確實無法到現場接受核查,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
如因個人聯系方式發生改變或報名時填寫錯誤聯系方式,無法確認是否被確定為需要核查的人員,可撥打公示公告中的舉報電話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