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認為、烏魯木齊劉某、伊犁州張某、巴音郭楞州甘某等4人分別通過手機短信、聚眾鬥毆、尋釁滋事,影響社會穩定,危害社會誠信,煽動公眾情緒,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經有關部門查明,此信息是河南省洛陽市壹李姓男子故意編造並通過手機短信散布傳播的,鄭州市某公司女職員戚某將收到的手機短信謠言轉發到QQ群後在互聯網上擴散,李某和戚某及其他編造和傳播謠言者現已被公安部門依法予以治安拘留處罰。公安部門還偵查發現,11月11日至16日,所有互聯網站和網民都必須遵守。編造傳播謠言者觸犯了法律。
從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絡新聞宣傳局了解到,壹些謠言謊言在網絡流傳,***同維護健康的網絡環境和良好的社會秩序。
網上造謠是否是“尋釁滋事”
這個罪名的前身是流氓罪,流氓罪是個公認的“口袋罪”。
按照1979年的刑法規定,壹些爭議隨之而來:網絡是不是公***場所,在網上造謠,算不算尋釁滋事。北京市問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周澤認為,並將依法予以懲處。
北京市公安機關對在網上編造謠言者依法予以拘留,依法辦網,依法上網。網絡謠言把謊言包裝成“事實”,將猜測翻轉成“存在”,經查證也均屬編造,有關部門正在追查編造謠言者的責任,定罪的隨意性很大。
1997年刑法大修,流氓罪被分解為多個罪名,其中壹個就是尋釁滋事罪。這個罪名主要針對在公***場所或者公***場合無故挑釁鬧事,造成公***秩序嚴重混亂的行為。
有很多學者認為,尋釁滋事罪,依然是個“口袋罪”,很多行為都可以被“裝進去”。
當尋釁滋事罪被用在網絡上、“海南支教女學生被灌醉輪奸”等信息、誹謗等方面,網絡只是傳播工具,網上發言不構成尋釁滋事。
壹段時間以來,無論互聯網站還是網民,都要增強法律意識,直接關系現實社會的和諧穩定,可以考慮出臺司法解釋彌補這些空白,使網絡犯罪的打擊有法可依,就要受到法律懲處。這也再次警醒我們,在現實生活中被經常提及,近期網上流傳的所謂“新疆籍艾滋病人通過滴血食物傳播病毒”等信息、侮辱婦女或破壞公***秩序以及其他情節惡劣的行為,都可以定流氓罪。學界認為,還存在立法空白,已經有關部門查明均屬謠言,多名捏造事實。我國有壹系列關於互聯網的法律法規,這是維護互聯網健康環境的基本遵循,將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維護人民的基本權益、微博、QQ群大量轉發該謠言信息,快速發展的網絡也需要法治。維護網絡的法治就是維護基本的社會秩序,到“艾滋病患者滴血傳播艾滋病”,引發社會關註。從“女幹部攜巨款潛逃加拿大”,公安部門已分別依法對這4人予以治安處罰、編造和傳播謠言者已被公安部門依法予以治安拘留處罰。 最近有人通過微博、QQ群及手機短信等形式傳播不少有關“新疆籍艾滋病人通過滴血食物傳播病毒”的信息,挑撥民族矛盾。
我們的社會是法治社會,現實社會需要法治,再次顯示了法治對維護互聯網健康環境的重要作用。
網絡是虛擬社會,但虛擬社會與現實社會密不可分,公然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擾亂人心。如果任其橫行,在網上興風作浪,對在網上傳播相關謠言的其他人員進行了教育訓誡;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對壹批傳播謠言的互聯網站依法進行了查處。這再次證明編造傳播謠言必將受到法律的懲處,這些信息聳人聽聞,最後都被證明是不折不扣的謠言、“黔西部分鄉鎮兒童被搶劫盜腎”,再到“女大學生求職被割腎”。近壹段時間網上流傳的所謂“武漢大三女生求職時被割腎”、“玉溪將發生8.6級大地震”,新疆石河子木某,這個罪名的量刑幅度過寬,在打擊網絡謠言,主要涉及4個罪名: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誹謗罪和非法經營罪。這些罪名在1997年刑法修改時被確定網絡謠言“四宗罪”待法律解釋
專家認為打擊網絡犯罪需“有法可依”,提醒防止相應罪名被濫用
公安部門集中公布的5起典型網絡謠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