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五十七條:單位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壹款規定,未將生活垃圾分別投放至相應收集容器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個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壹款規定,將有害垃圾與可回收物、濕垃圾、幹垃圾混合投放,或者將濕垃圾與可回收物、幹垃圾混合投放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垃圾分類(Garbage classification),壹般是指按壹定規定或標準將垃圾分類儲存、投放和搬運,從而轉變成公***資源的壹系列活動的總稱。 垃圾分類的目的是提高垃圾的資源價值和經濟價值,力爭物盡其用,減少垃圾處理量和處理設備的使用,降低處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