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姐後來提醒過他幾次,常某反而更頻繁地找她,後來還發展到半夜給她發短信、打電話。短信的內容都是“我這幾天整天想妳”、“妳來青島立足不容易,我可以做妳的保護傘”……
王小姐把常某發給她的短信息保存下來,另外找了壹名同壹個辦公室的同事做證人,以“性騷擾”為由將常某告到市南法院,目前本案已立案,將擇日開庭審理。
山東雅博律師事務所盛少華律師告訴記者,在此之前,受到性騷擾侵害的女性只能以人格尊嚴權、健康權或名譽權糾紛為案由來打官司。新法修訂後,婦女的合法權益可以更大程度地得到保護。盛律師告訴記者,該案是壹起明顯的性騷擾案件,當事人收集到的證據非常重要也很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