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號牌車限行時段為工作日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7:30~19:30)期間。限行道路為:福田區、羅湖區、南山區、鹽田區四個行政區域內的所有道路。
限行對象為:非深圳核發機動車號牌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大中型客車不受限制,貨車進入深圳市道路行駛的應按照規定辦理通行證。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條及國務院《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國發〔2012〕30號),廣東省交通廳、公安廳、安監局《關於加強淩晨2時至5時營運客車運行管理的通知》(粵交運〔2016〕610號)的有關規定,為進壹步規範我市道路營運客車通行管理秩序,決定在全市道路對營運客車采取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具體內容通告如下:
壹、全市道路每日淩晨2時至5時禁止營運客車通行。
二、下列營運客車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壹)城市公***汽車(不含跨地級市運行的公***汽車)、出租車;
(二)為民航機場、鐵路(含高鐵、輕軌)站場、出入境口岸等交通集散地提供接送轉乘服務的營運客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