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壹封合格的辭職信壹般必須包括以下內容:離職原因、離職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謝的禮貌用語。也可以再加上壹些個人的意見和建議,推薦合適的接班人等內容,但措辭和語氣壹定不能過激,以免白紙黑字上留下對妳不利的“案底”。\
3、勞動合同被扣下,後續如果有勞動爭議,就失去了最有力的證據,應該努力和公司協商返還合同。若合同並未返還,在30天內應註意收集自己工作的證據,比如工作筆記、工作視頻等,以防不時之需。\
4、辭職具體流程如下:\
(1)員工原則上應提前30天將書面《辭職報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並領取離職手續表。人事行政部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 了解其離職原因並做記錄。\
(2)勞動者要提前壹個月申請辭職,在月頭遞交辭職信,找公司離職簽字同意。\
(3)勞動者按照公司人事部管理辦理離職手續,可能要按離職單,找各部門經理簽字同意。\
(4)工作交接後,公司人事部要開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給勞動者社保手冊、員工檔案,結清剩下的工資。\
5、按照離職手續表辦理相關手續:\
(1)由離職員工所在部門的助理向離職員工收回工作證, 員工手冊,工作服,辦公用品,確認上交無誤後由助理簽字確認。\
(2)由財務部檢查離職員工與公司在財務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項,出差報銷) ,如有拖欠當場清還,無拖欠則由財務部在離職手續表上簽字確認。\
(3)離職員工在得到離職手續表上所有需要的簽名後 ,人事行政部向員工出具\"關於與XX終止勞動合同的決定\"。\
(4)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員 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備案手續;並憑備案審核意見,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中止職工社會保險關系;同時封存離職員工的公積金。如離職員工需要轉移公積金則由人事行政部根據其所提供的新賬戶進行轉移, 如需取出則由員工自行辦理。\
(5)人事行政部在職工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30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審核手續。\
(6)人事行政部將離職員工的檔案重新歸檔,同時結清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