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停車提示單和違規停車告知單的區別:
1、所貼單子性質不同,交警粘貼的是“違法停車告知單”,粘貼時已對停車行為是否違法進行認定。交通協管員粘貼的是“車輛不按規定停放提醒單”,粘貼時,不對停車行為是否違法進行認定;
2、主體不同,交警粘貼的“違法停車告知單”,落款主體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此告知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執法文書;交通協管員粘貼的“車輛不按規定停放提醒單”,落款主體是交通協管員個人印章,因此提醒單並非執法文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壹)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壹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壹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壹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