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維修基金與壹般的基金不同,就不同在其專項部分,該基金是為了解決公***設備、設施的完善、更新等,並且該物業內的業主***同籌集,業主按照繳納比例享有維修基金的所有權。
壹、專項維修基金怎麽申請
1、物業或業主委員會制定維修資金使用方案;
2、將使用方案張貼於小區明顯位置7天以上,並經有利害關系的所占面積及戶數比例達到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
3、先上報區房屋維修基金管理部門,現場實勘後再上報市級房屋維修基金管理部門,合格後下發70%維修款項;
4、竣工後提交市級房屋維修基金管理部門審核,合格後下發余款。
如果公***部位和公***設施設備發生損壞時,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應由業主或業主委員會向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單位提出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單位應當按照需維修的項目編制實施方案(包括項目內容、工程預算等)報送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做出項目業主分攤清冊後,由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單位組織業主在分攤清冊上簽字。在人數和面積達到三分之二之後報送維修資金管理中心。
公示通過後,經房管部門審查批準,辦理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手續,首次劃轉數額不得超出使用計劃的70%。
二、住宅專項維修基金什麽時候才可以用?
維修資金的應急使用,適用於危及人身安全、房屋使用安全和公***安全的緊急情況,需要立即進行的維修、更新和改造等。根據規定,有下列七種情形之壹的,可以啟動應急維修程序:
1、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的屋面、外墻防水嚴重損壞;
2、電梯故障或停運;
3、消防系統故障;
4、建築外立面裝飾和公***高空構件嚴重脫落松動;
5、玻璃幕墻炸裂;
6、排水管道爆裂;
7、其它可能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緊急情況。
三、專項維修基金的收取比例
專項維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購房者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照總房價2%~3%的比例繳納至物業所在區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維修基金的具體收取標準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維修基金由物業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統壹監督設立,由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管理和使用。
業主委員會應至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設立本物業維修基金專用帳戶,並將賬戶情況報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備案,該帳戶是該物業範圍內業主繳納的全部維修基金的情況。
該帳戶只能用於維修基金的存儲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銀行同時為每位業主設立分戶帳戶,用來顯示該業主所有維修基金部分的使用和留存情況。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專項維修基金的使用必須要向業主委員會提出申請,之後業主委員會會進行投票,達到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就可以通過申請。
法律客觀:對於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也是有嚴格要求的。舉例而言,《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第三十五條規定:單幢房屋的***用部分,其維修、更新、改造和養護由該幢業主決定。涉及房屋大修或者專項維修、更新、改造的,應當經該幢房屋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不得與業主大會對全體***用部分做出的決定相抵觸;其他決定事項,應當經該幢房屋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二分之壹以上同意,等等。我國法律規定,專項維修資金應當專戶專存。為了保證專項維修資金的安全,維修資金閑置時除可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範圍外,不得挪做它用。《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第三十三條中對於專項維修資金的存放有更明確的規定:專項維修資金應當存入銀行專戶,按幢立賬、按戶核算。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大會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每半年至少公布壹次專項維修資金的收支情況,接受業主的監督。另外,專項維修資金自存入維修資金專戶之日起,按規定計息。維修資金利息和凈收益維修滾存使用和管理。這就是說,物業管理企業代為保管的專項維修資金所產生的銀行利息以及維修資金的獲利,都是屬於業主所有,應當作為對物業維修養護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