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不要在樓道亂停電動車和亂堆雜物;2、不要將電動車和自行車停放在樓道上;3、不要在樓道充電;4、請不要把電動車停在單元門口和電梯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消防法》 第六十條 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 第三條 公民應當將電動車停放在安全地點,充電時應當確保安全。嚴禁在建築內的***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區域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公民應盡量不在個人住房內停放電動車或為電動車充電;確需停放和充電的,應當落實隔離、監護等防範措施,防止發生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