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頁面中選擇“申訴原因”,填寫手機號點擊“下壹步”,輸入手機號收到的短信驗證碼,點擊“下壹步”,就可以完成申訴了。
3、壹般審核時間壹般為3-7個工作日,具體要看當地職能部門的工作效率。
1、下載12020,並實名註冊;
2、綁定駕駛證和車輛;
3、進行違法處理和繳納罰款;
4、對交通違法信息不服,要到當地的交警申訴。
申請交通違章復議的時間
1、被處罰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的警告、罰款裁決或者公安機關拘留裁決的,可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向主管公安機關或者上壹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提出申訴,主管公安機關或者上壹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應當在接到申訴後五日內作出裁決;不服主管公安機關或者上壹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裁決的,可在接到通知後五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被處罰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吊扣駕駛證裁決的,可以在接到裁決書後五日內,向上壹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或者主管公安機關申請復議壹次,上壹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和主管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申請後五日內作出復查決定。
3、對交通管理處罰不服、超過期限提出申訴的,或者事後對當場處罰決定不服提出申訴的,可以作為人民來信來訪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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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九條
對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處以罰款,交通警察當場收繳的,交通警察應當在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上註明,由被處罰人簽名確認。
被處罰人拒絕簽名的,交通警察應當在處罰決定書上註明。
交通警察依法當場收繳罰款的,應當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壹制發的罰款收據;
不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壹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