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贛江新區黨群工作部,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2022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3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22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2號)的要求,為做好我省2022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考試安排
我省考點由省人事考試中心在南昌設置,請各地按照《2022年度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計劃》(附件1),認真做好相關工作。
二、報考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關於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報名條件(附件2摘錄)規定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
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關於印發〈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18〕2號)報名條件(附件2摘錄)規定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中的“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解釋為“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和已經取得社會工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報考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及臺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
持有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殘疾人證二級低視力(或嚴重於二級)者可申請借助讀屏軟件參加考試。報名參加考試的視力障礙人員,須向省人事考試中心申請使用專用考場。
三、考試報名
報考分網上註冊登記及告知、網上在線核查或現場人工核查、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四個階段。
(壹)網上註冊登記及告知。
應試人員登陸江西人事考試網(www.jxpta.com)查看有關考試文件及報名流程。本考試實行誠信報名,誠信考試。應試人員應及早註冊或完善註冊信息,報考前需認真閱讀報考須知和報考條件說明。應試人員填報(預留)的聯系手機號碼能接受本次考試的相關信息,且能正常顯示短信、彩信內容;同意填報(預留)的聯系手機號碼接受本次考試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的告知和處理決定等信息)。
本次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制,應試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相關信息後,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
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行為的人員,不適用告知制。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制。
未選擇告知制方式或者不適用告知制辦理報考事項的,應試人員應進行現場人工核查,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應試人員作出後,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應試人員撤回後,應進行現場人工核查,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應試人員撤回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制。
核查貫穿始終(考前、考中、考後),應試人員後,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其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應試人員應接受並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打印準考證前,應試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試報名無效,不予辦理準考證;考試結束後,應試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應試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本次考試實行告知制,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名單或核查難度較大的證明事項人員名單將於成績公布後,在江西人事考試網(www.jxpta.com)進行考後公示,接受全社會監督、舉報,應試人員應持續關註江西人事考試網(www.jxpta.com)。應試人員報名時必須填報的信息(包括個人聯系方式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確認本人符合考試報名條件,承擔不實的相關責任。應試人員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書(電子文本),壹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
(二)網上在線核查或現場人工核查
應試人員在網上報名時應按單位屬地原則選擇核查點。
1.網上在線核查:
應試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註冊時,網上報名系統通過政務信息***享接口等方式對應試人員身份、學歷學位等信息進行在線核查,完成相關數據核查後方可繼續報名。
應試人員在提交報考信息後,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報考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核查完成後可繼續報名。
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比對可直接進行繳費的應試人員在報名期間無需進行現場人工核查。
2.現場人工核查:
下列應試人員需進行現場人工核查:
(1)不適用告知制辦理相關事項的;
(2)未選擇告知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
(3)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
(4)撤回申請的;
設區市及以下應試人員將材料交所在單位審核後,由所在單位指定經辦人員統壹報送(不受理以個人名義報送的材料),經設區市民政部門現場人工核查後,到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辦理報名確認手續。
省直、中央駐贛單位的應試人員,按屬地管理辦法,將材料交所在單位審核後,由所在單位指定經辦人員統壹報送(不受理以個人名義報送的材料),經設區市民政部門現場人工核查後,到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辦理報名確認手續。
單位參審須提供以下材料(相關材料在江西人事考試網下載中心下載):
(1)經辦人員書;
(2)應試人員報名表2份;
(3)已蓋單位公章的《2022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應試人員報考匯總表》1份(附件3,可通過學信網查驗核實人員需填寫在線驗證報告有效期6個月的在線驗證碼);
(4)符合自身報考條件的相對應材料。
(三)網上繳費。
應試人員可使用用戶名及密碼登錄報名詳細頁面查看核查確認結果,確認通過的應試人員,可進入繳費頁面進行繳費。已繳費的應試人員可使用用戶名及密碼登錄報名系統,查看繳費是否成功,未在網上繳費成功的應試人員,報名無效。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繳費成功的應試人員按規定時間登陸江西人事考試網下載並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科目
(壹)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客觀題)2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
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客觀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中級)”(主觀題)3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
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實務(高級)”(主觀題)1個科目,應試人員通過該應試科目可取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社會工作實務(高級)”為主觀題科目,應試人員需註意“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註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二)應試人員憑身份證(或社保卡)和準考證進入考場。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於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不得攜帶和使用電子計算器。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後收回。
五、信息管理
本次考試考務管理工作試點B/S架構新版通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簡稱“新考務系統”),新考務系統與原C/S架構通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簡稱“原考務系統”)並行處理考務數據,請按照《關於做好GPTMIS(B/S版)系統試點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0號)要求,妥善做好考試考務信息管理及考務系統試點工作。考試代碼及名稱見附件4。
六、考試收費
考試收費按照《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發布江西省部分職業資格考試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通知》(贛人社字〔2021〕123號)的規定即助理社工師、社工師客觀題每人每科49元,主觀題每人每科65元執行;高級社工師主觀題每人每科69元執行。
七、考試大綱
(壹)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均以2021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為準。
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以《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2018年修訂版)》為準。
(二)高級社會工作師
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以《社會工作實務(高級)考試大綱》為準,見民政部網站(www.mca.gov.cn)。
八、有關事項
(壹)嚴格考試紀律。對違反有關考試紀律,將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要求,予以嚴肅處理。
(二)由於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除了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不接受報考人員查分申請。
(三)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常態化工作要求,結合實際情況,采取有效預防和安全防護措施,保障考試安全順利實施。
請各地嚴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認真做好各環節工作,確保考試順利進行。
附件:
1.2022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計劃
2.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考條件(摘錄)
凡中華人民***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壹)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包括已經取得社會工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二)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並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後,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社會工作從業經歷是指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收養服務、社區建設、優撫安置、社會慈善、減災救災、殯葬服務、殘障康復、就業服務、婚姻家庭、教育輔導、醫療衛生及計劃生育服務、職工權益維護、青少年服務、婦女兒童權益維護、司法矯治以及其他領域的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機構中,遵循專業倫 理 規範,綜合運用專業知識、技能和方法,幫助有需要的個人、家庭、群體、組織和社區,整合社會資源,協調社會關系,預防和解決社會問題,恢復和發展社會功能,促進社會和諧的職業活動。
(三)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壹)擁護中國***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熱愛社會工作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
(三)在通過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取得社會工作師(中級)資格後,從事社會工作滿5年,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
3.2022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應試人員報考匯總表
4.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代碼及名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