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對象範圍
全縣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工會、***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及其下屬企事業單位中的公職人員。
國有企業、國有金融企業、不參照《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層及以上管理人員遵照本辦法執行。
中、省、市駐鄰單位公職人員,以及村(社區)、社幹部參照本辦法執行。
二、整治時限
2014年12月底前。
三、整治措施
(壹)集中警示教育。縣委宣傳部、縣委報道組、縣電視臺等新聞、網絡單位要在11月26日前開設專欄(專題節目),集中宣傳教育、大力培育廉榮貪恥的廉政文化,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各鄉鎮(園區)、部門要把學習嚴禁收送紅包禮金有關文件、規定列入黨委(黨組、黨工委)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專題,作為縣委黨校、行政院校幹部培訓的重要內容,突出抓好主要領導幹部、新任職幹部、年輕幹部、重要崗位幹部等重點對象專題培訓。各鄉鎮(園區)、部門要在11月22日前,通過召開職工大會等方式,組織本單位及下屬單位幹部職工認真學習嚴禁收送紅包禮金有關規定,嚴明各項紀律要求,紀委(紀檢組、紀工委)對學習會實行同步記錄。各鄉鎮(園區)、部門要緊盯元旦、春節等重要時間節點和領導幹部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通過廉政短信、個別談話、組織專題學習等方式早提醒、早預防、早糾正。要把領導幹部遵守嚴禁收送紅包禮金規定的情況列入2014年度領導幹部述責述廉述險和民主生活會的重要內容,加強日常監督,切實做到監督關口前移。要集中開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通報典型案例,以案說法、以案明紀,確保每個領導幹部都接受教育、受到警醒,築牢廉潔自律思想防線。
(二)組織公開承諾。各鄉鎮(園區)、部門要於12月2日前,認真組織領導幹部填寫拒收不送紅包禮金承諾書(見附件1),確保本通知確定範圍內的領導幹部全覆蓋。各鄉鎮(園區)、部門主要負責人要旗幟鮮明,帶頭作出公開承諾,同時督促所屬單位及系統的領導幹部作出公開承諾。書面承諾情況,各鄉鎮(園區)黨委(黨工委)書記、縣級部門黨委(黨組)書記報縣紀委備案;其他領導幹部報所在單位或系統紀檢監察組織備案。各鄉鎮(園區)、部門要在12月5日前,選擇門戶網站、鄰水廉政網、廣播、電視、報刊、公開欄等媒體中的1種及以上方式,將單位領導幹部承諾情況向全社會公示,主動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
(三)認真自查自糾。各鄉鎮(園區)、部門要嚴格對照市委、縣委相關文件規定,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對自查出的因各種原因未能拒收的紅包禮金要按規定於2014年12月10日前上交縣紀委或鄉鎮(園區)、部門紀檢監察組織。各鄉鎮(園區)、部門紀檢監察組織要落實好紅包禮金上交登記制度,對在本次規定時限範圍內主動如數上交、如實報告組織、不構成違法和嚴重違紀的,根據情節,可不予處分、免予處分或減輕處分。
(四)開展監督檢查。各鄉鎮(園區)、部門要認真組織開展監督檢查。縣教育局要組織對所屬學校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的督查;縣衛計局要組織對所屬醫療機構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的督查;縣商務局要組織對規範商業預付卡發放管理工作情況的督查;縣財政局要組織對所屬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的督查,要鞏固深化“小金庫”專項治理,加強現金、公務卡管理,加大對使用公款贈送紅包禮金的督查;縣審計局要把整治領導幹部使用公款贈送紅包禮金作為審計監督的重要內容;各鄉鎮(園區)、部門要圍繞專項整治,結合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分類開展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限期督促整改。市、縣兩級紀檢監察機關將采取專項檢查、隨機抽查等方式,加強對各鄉鎮(園區)、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教育無效、目無紀律、頂風違紀的,發現壹起、查處壹起,適時通報曝光;對相關職能部門在監督檢查中走過場、履責不力的,壹經查實,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加強案件查處。縣紀委監察局將強化執紀監督問責,保持案件查辦的高壓態勢,對領導幹部收送紅包禮金問題發現壹起、糾正壹起、查處壹起,絕不姑息。重點查處自查自糾過程中隱瞞不報、收多交少、邊交邊收行為,從嚴查處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行為。加大對使用網絡電子錢包等收送紅包禮金行為的識別和查處力度,防止收送紅包禮金問題隱身變形。對領導幹部在本次專項整治結束後仍然頂風違紀收送紅包禮金的,壹經查實,壹律加重處理。對領導幹部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員及身邊工作人員違反規定接受紅包禮金,要追究該領導幹部的責任。對領導幹部收送紅包禮金問題突出、長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部門和地區,嚴肅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充分利用“鄰水廉政”網絡,進壹步暢通“12388”舉報渠道,完善網絡、電話、信訪“三位壹體”舉報平臺。認真落實分級通報曝光制度,點名道姓通報曝光領導幹部收送紅包禮金典型案件,不斷釋放執紀必嚴的信號。
四、整治要求
(壹)強化思想認識。領導幹部收送紅包禮金行為嚴重違反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規定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敗壞社會風氣。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三令五申嚴禁領導幹部收送紅包禮金,但是少數領導幹部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收送紅包禮金仍時有發生,且手段方式更加隱蔽。各鄉鎮(園區)、部門和各級領導幹部壹定要充分認識領導幹部收送紅包禮金對黨風和社會風氣的嚴重危害性,深刻認識整治領導幹部收送紅包禮金的極端重要性、復雜性和艱巨性,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要以堅決的態度、嚴格的標準、務實的措施開展專項整治,持續強化“不敢腐”震懾氛圍。
(二)精心組織實施。成立由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萬愛明任組長的鄰水縣領導幹部收受紅包禮金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小組,縣紀委監察局、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財政局、縣商務局、縣審計局為成員單位。縣專項整治工作辦公室設在縣紀委監察局,負責專項整治組織協調和日常工作。各鄉鎮(園區)、部門要按照縣上的安排部署,迅速行動、認真謀劃、精心組織。要把專項整治作為當前壹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明確工作機構,制定實施方案,嚴明紀律要求,細化工作措施,倒排時間進度,確保專項整治工作按時按質完成,取得實效。
(三)著力建章立制。各鄉鎮(園區)、部門要註重標本兼治,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及時跟進對策措施,紮緊紮牢制度籠子,從源頭治理領導幹部收送紅包禮金問題。要強化制度執行,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切實增強制度剛性約束力,使制度成為帶電的“高壓線”。
(四)加強統籌協調。各鄉鎮(園區)、部門黨委(黨組、黨工委)要承擔主體責任,黨委(黨組、黨工委)主要負責人是專項整治第壹責任人。各級紀檢監察組織要承擔監督責任,強化執紀問責,督促相關部門整改落實。縣委組織部要強化領導幹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監督;縣委宣傳部要組織開展集中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縣教育局、縣財政局、縣衛計局、縣商務局、縣審計局等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切實提高專項整治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要註重條塊結合、上下聯動、長短兼顧,形成整治領導幹部收送紅包禮金問題的工作合力。
(五)及時匯總上報。縣領導幹部收送紅包禮金專項整治工作組成員單位要及時向縣專項整治工作辦公室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各鄉鎮(園區)、部門《拒收不送紅包禮金承諾情況報告》(附件2)於12月1日前分別報匯總單位,縣委、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府、縣政協領導班子成員承諾情況分別由縣委辦公室、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負責匯總,縣國有企業、國有金融企業由縣財政局負責匯總,縣屬學校由縣教育局負責匯總,縣屬醫院由縣衛計委負責匯總,其余部門由縣直機關工委負責匯總;匯總單位將分口匯總情況於12月3日前報縣專項整治工作辦公室,開展領導幹部收受紅包禮金專項整治工作情況於12月7日前書面報縣專項整治工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