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轉遷戶口分為四大類,即有合法固定住所類、有相對穩定的職業或生活來源類、引進的人才、親屬投靠類。如果手續齊全、符合辦理戶口遷移申報材料規定,公安機關壹概不得拒絕辦理。戶口遷移落戶只收相關工本費。我國戶口登記制度實行在常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
公民常住地發生變化以後,應將戶口遷移到現住地,即進行戶口遷移。我國戶口遷移政策內容十分廣泛,涵蓋了幹部、職工及其家屬、學生、軍人及其家屬等各類群體,而且由於落戶地的不同,具體辦理程序也略有差別。因此建議公民在辦理有關戶口遷移手續時,查詢當地戶口登記機關提供的有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