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名人名言大全網 - 短信平臺 - 私下付費吃瓜違法嗎

私下付費吃瓜違法嗎

“吃瓜”是網絡用語,形容湊熱鬧看八卦的這種狀態。而“瓜”則表示某個熱點八卦事件。2021年大家最忙的事情是什麽?莫過於吃瓜,從到某著名企業高管事件到明星頻繁翻車,大家每天化身瓜田裏的猹到處吃瓜。獨樂樂不如眾樂樂,大家在吃瓜的過程中,是不是也會忍不住轉發給自己的兄弟姐妹們壹起討論,有時候甚至親自下場化身鍵盤戰士進行評論?用什麽樣的姿勢“吃瓜”才是最安全的。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壹)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侵犯隱私權的構成要件包括:

第壹,有侵害他人隱私權的行為;

第二,侵權行為人具有主觀過錯;

第三,有損害後果,即個人隱私暴露;

第四,侵害隱私權的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

只要符合上述構成要件,則構成侵犯隱私權行為。在生活中,有的朋友看到有趣的內容(八卦消息)會喜歡群發到不同的群組中,或者私發給朋友,盡管不透過公開場合發布他人信息,仍然構成侵犯他人隱私,因為侵犯隱私權不以該隱私有否被第三人獲悉為前提。除了民事責任外,也有可能需要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六款的規定,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可被處以罰款或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