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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黃色信息有獎勵嗎

壹、舉報黃色信息有獎勵嗎

1、舉報黃色信息有獎勵。對舉報非法出版活動的,最高獎勵可達60萬元;對舉報涉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危害社會公德的網絡信息和網絡應用的,最高獎勵可達5萬元。

2、法律依據:《“掃黃打非”工作舉報獎勵辦法》第四條

舉報下列非法行為屬於本辦法獎勵範圍:

(壹)出版、制作、印刷、復制、發行、傳播、寄遞、儲運含有下列違禁內容的出版物(含網絡出版物)行為:

(1)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統壹、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3)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5)宣揚邪教、迷信的;

(6)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宣揚賭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10)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二)出版、制作、印刷、復制、發行、傳播、寄遞、儲運淫穢出版物(含網絡出版物)、印刷品及相關信息的行為;

(三)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以及其他作品,同時損害公***利益的行為。

(四)擅自印刷、復制、出版或大量寄遞、儲運他人及相關企業、單位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出版物的行為。

(五)未經批準,擅自設立出版單位或者擅自從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復制、發行業務,擅自從事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的編印、發送活動。

(六)偽造、假冒出版單位或者報紙、期刊名稱出版出版物及設立網站。

(七)擅自印刷或者復制、發行境外出版物,非法進口境外出版物、非法攜帶有違禁內容或超出個人自用數量的境外出版物入境。

(八)買賣書號、刊號、版號及相關許可證書的行為。

(九)淫穢色情網站、客戶端和其他網上淫穢色情信息;利用網絡社交平臺、即時通訊工具、網絡存儲及存儲介質等方式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色情信息。

(十)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暴力、兇殺、恐怖、賭博的出版物、網絡出版物、印刷品以及相關信息。

(十壹)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危害社會公德、公序良俗,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內容低俗、庸俗、媚俗的出版物、網絡出版物及相關信息。

(十二)因出版物(含網絡出版物)和印刷品內容問題,可能影響意識形態安全或引發社會不穩定因素的線索。

(十三)假報刊、假記者站、假記者以及制作、傳播假新聞的違規違法行為。在互聯網上假冒新聞媒體、新聞網站和新聞記者,打著輿論監督名義進行詐騙、敲詐的行為。

(十四)新聞出版單位及從業人員涉及新聞出版相關工作的違規違法行為。

(十五)利用網絡平臺和相關渠道,針對境內推銷、傳播有違禁內容的境外出版物及相關信息行為。

(十六)其他可能影響意識形態安全和文化安全的涉“黃”涉“非”問題。

二、黃色短信的標準有哪些

1、直接暴露和描寫人體性部位的內容;

2、表現或隱晦表現性行為、具有挑逗性或者侮辱性的內容;

3、以帶有性暗示、性挑逗的語言描述性行為、性過程、性方式的內容;

4、全身或者隱私部位未著衣物,僅用肢體掩蓋隱私部位的內容;

5、帶有侵犯個人隱私性質的走光、偷拍、漏點等內容;

6、以庸俗和挑逗性標題吸引點擊的內容;

7、相關部門禁止傳播的色情和有傷社會風化的文字、音視頻內容,包括壹些電影的刪節片段;

8、傳播壹夜情、換妻、性虐待等的有害信息;

9、情色動漫;

10、宣揚暴力、惡意謾罵、侮辱他人等的內容;

11、非法性藥品廣告和性病治療廣告等相關內容;

12、惡意傳播侵害他人隱私的內容;

13、推介淫穢色情網站和網上低俗信息的鏈接、圖片、文字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