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入境人員,實施“5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隔離”措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1、2、3、5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第1、3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
2、對高風險區來陜返陜人員,執行居家隔離7天措施(隔離時間從離開高風險區時間計算),期間開展4次(第1、3、5、7天)核酸檢測。
3、對低風險區來陜返陜人員,執行“3天2檢”措施,兩次核酸檢測間隔24小時以上。
4、對所有省外來陜返陜人員,壹律實施“落地檢”
交通出行政策:
1.民航:1.進、出站需佩戴口罩、測體溫,查驗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2.對劃定的高風險區人員,嚴格限制出行;低風險區人員,出行需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2.鐵路:1.進、出站需佩戴口罩、測體溫,查驗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2.對劃定的高風險區人員,嚴格限制出行;低風險區人員,出行需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3.公路:對劃定的高風險區人員,嚴格限制出行;低風險區人員,出行需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凡近7日內從西藏、寧夏、內蒙古、新疆等重點省份來寶返寶人員,或與已公布的新冠病毒感染者(確診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活動軌跡在時間、空間有交集,或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短信,或健康碼異常,應第壹時間主動向目的地所在社區(村)、單位、酒店等入住場所報備,主動配合屬地縣區落實分類管控措施。廣大市民主動配合各交通站點(卡口),酒店、賓館、商場超市等公***場所,社區(村)、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做好掃陜西健康場所碼、查驗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和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等防控措施,盡早發現可疑情況,嚴防輸入疫情發生。廣大市民從嚴做好個人防護,積極參加轄區核酸檢測,堅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壹米線、少聚集等良好習慣。如出現發熱、幹咳、乏力等癥狀時,請從嚴做好個人防護,盡快前往就近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就醫途中避免乘坐公***交通工具。
法律依據:
《傳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條 在中華人民***和國領域內的壹切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采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不得泄露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信息、資料。
第三十壹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向附近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
第七十七條 單位和個人違反本法規定,導致傳染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