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可以在指定網站或者通過電話方式查詢搖號結果,配置指標確認通知書可以由申請人自行下載打印或到各區(縣)政府設置的對外辦公窗口領取,作為指標證明文件。
單位經搖號未取得指標的有效編碼,自動轉入下壹次搖號基數,未取得指標的有效編碼保留到當年12月31日,保留期滿後重新申請。
個人經搖號未取得配置指標的有效編碼保留6個月,在保留期內自動轉入下壹次搖號基數,在保留期滿後需要繼續申請指標的,應在保留期滿之前,登陸指定網站或者在各區(縣)政府設置的對外辦公窗口進行確認,有效期將自動延長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