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產業集聚區實現高質量發展,離不開土地的高效率利用。2019年8月,省政府提出要以“畝產論英雄”,推進產業集聚區二次創業,探索構建以“畝均效益”為核心的產業集聚區高質量發展綜合評價體系。除了工業用地畝均稅收達到11萬元,《方案》還明確了壹系列產業集聚區高質量發展的目標: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占全省工業比重達68%以上,縣(市)產業集聚區增加值占縣域工業增加值的比重達72%以上,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下降4%以上,主營業務收入超300億元的產業集群達15個以上。“實現這壹系列目標的抓手,主要是得益於實施功能布局優化行動等舉措。”省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七條收入總額中的下列收入為不征稅收入:
(壹)財政撥款;
(二)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第八條 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第九條 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後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