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工會職工福利發放管理有以下標準:
1.職工教育培訓優秀學員獎勵不超過300元
對優秀學員的獎勵應以精神鼓勵為主、物質激勵為輔。優秀學員的評選範圍不超過參加教育培訓人員的15%,每名優秀學員獎勵不超過300元。聘請授課人員的酬金支付標準按照當地有關部門制定的培訓費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文體比賽活動中個人項目單項最高獎品(或獎金)不超過500元
文體比賽活動個人項目單項最高獎品(或獎金)不超過500元,團體項目單項最高獎品(或獎金)人均不超過300元。不設置獎項的趣味性文體活動,可為參加人員發放人均不超過100元的紀念品。
基層工會組織籃球、足球、排球、團體操、集體舞、歌詠等團體類比賽活動,確需統壹著裝的,可為參賽人員(含裁判、領隊)購買服裝(含鞋帽),每人每次不超過600元。
2.勞務費發放每人每半天不超過300元
基層工會舉辦知識競賽、演講、征文、展覽等比賽活動,確需為外聘主持人、講解員、評委發放勞務費的,勞務費發放標準為主持人、講解員、評委每人每半天不超過300元;專業服裝、特殊服裝以租賃為主,需要購置的可按每人每年不超過600元的標準購買(含鞋帽)。發放了勞務費的,不再重復購置服裝。
3.逢年過節發放節日慰問品每人每年不超過2000元
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發放標準每人每年不超過2000元。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生活用品等。不得購買發放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明令禁止的物品,不得發放現金、購物卡等。
工會會員生日慰問,可以發放每人每年不超過300元的生日蛋糕等實物慰問品或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也可以根據需要采取提貨憑證等方便職工會員的發放方式,但不得發放現金、購物卡等。
工會會員結婚、生育時,可以給予不超過500元的慰問品。工會會員生病住院,可以現金慰問。不做手術的每人每次不超過500元,做了手術的每人每次不超過1000元,同壹會員同壹病種當年多次住院,根據病情可重復看望慰問,但現金慰問壹次為限。工會會員去世時,可以壹次性給予不超過2000元的慰問金,其直系親屬去世時,給予不超過1000元的慰問金。
工會會員退休離崗,可以為會員發放價值不超過1000元的紀念品。
4.職工療休養費每人每天不超過400元
基層工會應當使用單位職工福利費等組織職工開展療休養活動。如果使用工會經費組織活動的,應優先選擇在工會療休養院和勞模療休養基地開展療休養活動。範圍原則上以省內為主,每次時間不超過壹周(含往返路途),療休養費(含食宿費等)標準為每人每天不超過400元,每年組織療休養人數不超過本單位職工人數的10%。活動組織單位工作人員不超過療休養人數的10%。嚴禁借療休養名義組織或變相組織公款旅遊。
5.困難職工幫扶費壹次性給予不超過5000元
工會會員本人及家庭因大病、意外事故、子女就學等原因致困時,根據會員困難情況,經基層工會委員會討論確定後,可壹次性給予不超過5000元的救助慰問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