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應如何開展短信Push推廣? (上)
手機短信作為壹種便捷交流手段已經被接受,然後發展成為壹種信息傳播途徑,就開始變味了。王先生說:“我很佩服這些旅行社的業務精神,但是,而說句不好聽的,我真的已經厭煩了。最多壹天收到28條,其中,同壹個旅行社發來同樣的內容5次。而最令我覺得不理解的是,有壹些地接內容是針對成都市場的,卻發到我這裏來,我基本上看都沒有看,就刪掉了。我的壹個同行比我麻煩,她的手機只能存30條短信息,如果沒有及時刪掉,其他的就無法接受。壹次她忘記了刪這些廣告短信,導致壹個客人在昆明給她發的投訴的信息沒有收到,等客人回來後,處理已經來不及了。”我們必須承認的是,手機作為壹個最直接的信息接受終端,它有著其他設備所沒有的優勢,特別是作為溝通工具,它比任何方式都要直接。而從營銷推廣來說,信息的傳播有二種,壹種是推,信息提供方硬性的把信息推給受眾,比如電視廣告、報紙廣告,反正不管妳愛不愛看,它還是來了。另外壹種是拉,即信息受眾主動要求信息提供方提供某些特定的信息,比如114臺,我們打114要求查詢某個電話號碼。推作為壹種傳統的方式,它還是在信息傳播上占了主導地位,特別是在傳統媒體上。廣告上有壹個定理,任何商家都知道他的廣告絕大部分浪費了,但他不知道浪費在哪裏。推的方式的浪費率是極高的,但是如果這種投放是在報紙、電視等傳統媒體,壹般不會讓人反感,應為本來就是受眾先“訂”了這報紙或者“選”了這個電視臺,而同時。這個媒體又有其他受眾所感興趣的資訊,比如新聞,或者電視劇,所以它還是能讓人接受的。 而利用短信息發布廣告的情況就發生了很大的不同,嚴格來說,當大家收到這類廣告短信息,我們都可以可以向中國移動投訴。因為第壹,我是手機的所有者,我向中國移動交了錢,我也沒有授權中國移動把這些東西塞給我。它跟看報紙不壹樣。第二,這種信息的確給受眾帶來了麻煩,甚至可以說騷擾(突如其來的短信還有可能會造成通話中的智能手機死機)。如果壹種營銷方法,給客戶有受騷擾的感覺,那肯定是失敗的。 但是,手機短信息的確存在很多優勢,比如直接到達終端、強制用戶閱讀、成本低廉、操作方便等等,從某種程度來說,是壹種極好的營銷工具,那麽問題是,要怎麽利用了。首先從技術上來說,我們不是運營商,拉的方式我們做不到(最近有壹種叫做短信網址和企業名片的業務,有壹部分拉的功能),還是只能做“推”,如何推?我們認為,個性化是壹種途徑。所謂個性化,就是妳必須知道客戶要什麽,然後妳給他什麽。而不是毫無目標的群發。(有網友說:“群發是壹種罪惡”,挺娛樂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