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國家對於催收的監管力度加大,大部分金融機構都不會選擇私自上門催收。大部分情況下,借款人的貸款逾期後,金融機構在前三個月主要以電話或短信的方式來催促借款人還款。如果借款人的貸款逾期時間超過了3個月,金融機構就有起訴借款人的權利。
不過起訴借款人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人力和物力,大部分的金融機構還是會以催收為主。於是很多金融機構就會派人進行上門催收,不過根據規定,上門催收需要攜帶第三方公證人,並且要事先征得借款人的同意。也就是說,正規的催收流程,應該是催收人員先用公號打電話給借款人,告知自己的意願,並且需要經過借款人的同意。如果借款人沒有同意的話,催收人員是無法上門進行催收的,那屬於違法行為,屬於私闖民宅。
確實有不少金融機構將催收委托給第三方的催收公司,這類催收公司的手段往往要暴力壹些,會直接上門,甚至潑油漆等。這也屬於違法行為,借款人可以收集證據然後直接起訴催收機構或金融機構。但需要註意的是,借款人的還款態度壹定要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