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機場周邊的道路非常擁擠,很多人都希望可以通過最快的途徑來爭取時間,但是這是壹個充滿了擁堵的世界,深圳交警近期公布了壹份關於機場周邊道路不能隨便停車的公告。
2017年12月28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在其官網發布《關於繼續加強深圳機場周邊區域道路機動車靜態停放秩序管理的通告》。
2018年1月15日,深圳交警決定在深圳機場周邊區域道路(包括廣深高速公路,機場南路、寶安大道、寶源路、領航壹路及圍合區域內的市政道路)設立嚴管區,對機動車靜態停放秩序加強管理;
同時將部分路段劃設為交通繁忙路段、設定分檔處罰標準、明確執法程序。
壹、下列道路、路段劃定為交通繁忙路段
廣深高速公路鶴洲收費站南廣場、機場南路(含輔道)、空港八道、領航高架橋、空港二道、空港六道、領航壹路、領航二路、領航三路、領航四路,航站四路,機場道、機場六道、機場七道全段。
上述路段除領航高架橋離港平臺部分允許上下人員(即停即走)外,其它路段嚴禁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以下簡稱“違停”)。
二、下列路段設置為限時通過路段
領航高架橋離港平臺部分,空港八道南側停車場區域內的“網約車上客通道”允許上下人員,即停即走。
通過上述路段必須遵守限時5分鐘通過(含3分鐘停靠)的規定。
“網約車上客通道”是指用於網約車上客及蓄車用途,設置有上客通道和蓄車區,入口位於空港八道東往西方向150米處,設有“網約車上客通道”指示標誌,巡遊出租車及其它非網約車輛不得進入。
三、深圳機場周邊區域道路違停分檔處罰標準
(壹)在上述交通繁忙路段違停的,罰款1000元。
(二)在上述交通繁忙路段以外道路違停的,罰款500元。
(其中在人行道、人行橫道、黃方格、公***汽車站點違停的罰款1000元)
(三)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罰款2000元:
1.因違停導致交通事故,依法應當承擔事故責任的。
2.因違停引發道路阻塞、致使其它車輛無法通行的。
3.非因故障、事故等客觀原因,在高速公路違停的(其中非緊急情況下占用應急車道停車的,處3000元、記6分)。
4.在交通繁忙路段違停,不服從管理指揮、拒不立即駛離的。
5.同壹車輛、壹年內在深圳機場周邊區域道路違停,曾被記錄(處罰)3次及以上的。
(四)在領航高架橋離港平臺及網約車上客通道,超過標誌牌標明的時限通過或停靠的,罰款300元、記3分。
(五)同時符合兩種及以上情形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處罰。
四、執法程序
在上述交通繁忙路段停放車輛或者臨時停車的,交通警察可以使用交通技術監控設施取證並依法處罰;
在機場、口岸、碼頭、車站等禁停區域違法停放、臨時停車的,責令立即駛離並依法處罰;
在其他路段違停的,責令立即駛離,拒不駛離的依法取證後處罰。
違停車輛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公安交警部門可以將其依法拖移至指定地點停放。
五、其它
本通告有效期自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7月14日。
之前發布的通告與本通告不壹致的,以本通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