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被保險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保險公司的第壹件事就是出現場查勘定損。車輛的定損涉及到維修、制造和車主多方面的技術和利益,它是整個車險服務中矛盾比較突出的部分。
定損人員通過出現場,拍攝事故照片,查清車輛的損壞部件,分別確定予以更換或維修,最後確定損失情況。
車輛定損註意事項:
1、壹般來說,保險公司對車輛損失部件的處理意見以修復為主,即損失部件可以修復使用,且不影響正常使用功能的,應當進行修復處理。如果損失部件無法修復的,可以更換損失部件。故而在維修之前或者維修進行過程中,建議投保人及時與定損員協商,確定好維修方式,以確保能夠獲得相應的賠償。
2、可協商定損金額
除維修方式易起爭議外,車險定損的爭議中,對維修價格的爭議占了多數。經常出現的情況是:維修廠給出的維修費用金額高於保險公司定損員核定的損失金額。
3、定損和維修要到同壹個地方
除上述兩項提醒外,如果前期已和查勘員確認按照4s店的維修方式確定損失金額的,切莫再到普通修理廠進行維修。因為4S店所需要的維修金額是高於普通修理廠的維修金額的,如果客戶按照4S店的定損金額向普通修理廠支付維修費用,就相當於客戶的維修費用付多了。到時候索賠時,保險公司是按照客戶實際選擇的修理廠標準重新確認損失金額,車主本人可能產生不必要的支出負擔。
目前我國各保險公司的汽車保險的報案期限壹般為24小時,即在事故發生24小時之內,報案者攜帶保單正本、保費付款收據、車輛行駛證、駕駛執照等有關證明材料,到保險公司指定的地點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