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 定位吉林大學講座講座網(以下簡稱“講座網”)是由吉林大學學生建設的信息服務型公益網站。講座網的運行嚴格遵守我國法律、法規和吉林大學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服務對象講座網的服務對象是吉大以及其他相關高校的全體師生。講座網以服務對象為中心,高度重視服務對象的要求,並且根據服務對象的反饋不斷改進和完善。
第三條 建站原則 講座網的建站原則是“服務上要拿金牌,精神上敢當旗幟”。
講座網提供的信息服務確保發布及時,內容準確,隨需應變。
講座網是實踐“主人精神”的壹種嘗試。所謂主人精神是指每位吉大學子應當將自己視為吉大的主人,而不只是校園裏的匆匆過客,對自己的合理需求不等不靠不埋怨,而是靠自己的智慧和雙手來實現。“這個學校會因為我的存在而改變”!這是網站創建團隊每個成員對自己的要求,也是這個團隊對吉大每壹位同學的***同期許。
第四條 核心功能:信息發布和獲取講座網致力於幫助吉大全體師生更全面、更有效地利用吉林大學的各種教育資源,分享吉大學科門類齊全、發展迅速的優勢,最終獲得跨學科的高質量教育。這壹宗旨是通過創建壹個面向所有校區的信息平臺,既為活動舉辦方提供壹個便捷且覆蓋面廣的宣傳工具,又為想要深入參加校園活動的師生們提供壹個高效且全面的信息獲取渠道。為所有熱心於學術的老師和所有熱愛學習的同學提供壹個***同的分享平臺,讓我們的校園真正成為知識的海洋和學術的殿堂。
第五條 信息發布範圍講座網發布信息種類如下:
(壹)講座信息;
(二)由學生社團和組織舉辦的活動信息;
(三)其他有助於發展學術和促進學習、提高學生素質、繁榮校園文化的信息。
講座網堅持公益原則,不得發布商品買賣、各種輔導機構的廣告等盈利性信息,也禁止發布有害公序良俗或者不符合講座網宗旨的信息。
第六條 信息發布的義務和最終決定權有意通過講座網發布活動信息的活動舉辦方應當按照講座網的相關要求提供真實的活動信息。講座網需以最快速度進行審查,對符合本條要求的信息負有及時準確進行發布的義務;對不符合本條要求的信息,講座網有權拒絕發布。
對某壹項信息是否符合第五條要求,講座網有最終決定權,並應當將處理結果答復信息提交方。
第七條 功能延伸 在信息發布和***享這壹基本功能之外,講座網創辦電子期刊,發起關於學術、社會事實、大學管理、學生成長等各方面的熱點討論,對講座和各類活動受歡迎程度進行評選。
講座網將根據具體情況和服務對象的需求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不斷創新自己的服務和功能。
第八條 合作與自主信息發布制度講座網努力和學校的管理部門、各種學生組織與社團、校內外媒體以及其他發生工作關系的機構建立合作機制,提高信息發布效率。
作為信息發布方的機構,經講座網審查符合要求後,可以授權進行網站相應的後臺操作,自主發布信息。講座網負責提供培訓。自主信息發布制度的細則另行制定。
第九條 站友工作講座網是在吉大師生的鼓勵和支持下發展起來的,他們的關懷和支持是講座網的寶貴財富。只要為講座網發展做出過貢獻,或者誌願為網站承擔信息收集工作,或者通過網站評論、電子郵箱以及其他聯系方式對講座網表示關註,都是講座網的站友。講座網應盡力取得站友的聯系方式並登記,將其加入“吉大講座信息網群”,向站友發送“致站友”資料。網站的重大決策應當以“征求意見書”或者召開懇談會的形式發送給各位站友,聽取站友的意見。
第十條 協助和全國推廣講座網從誕生的第壹天起,就得到廈門大學講座講座網管理團隊的大力支持和幫助。講座網作為中國高校講座信息的壹部分,負有協助和支持其他高校籌辦講座信息網的義務。講座網把自己的建站經驗逐項總結成文字材料,與其他高校分享,並將應要求提供其他形式的幫助。
第十壹條終極目標和發展規劃講座網全體成員奮鬥的終極目標是建立窮盡全國學術精華的“中國高校講座網”。
發展規劃分成三個階段:
1、創建“吉林大學講座信息網”。匯聚全校所有的講座和其他活動信息,迅速處理後,窮盡所有切實可行的現代信息傳播方式,在第壹時間內發送到全校師生,保證大家不會錯過壹場精彩的講座。
2、把“吉林大學講座信息網”升級為“吉林大學講座網”。把有關講座的文字、照片、錄音和錄像,通過建立鏈接或其他方式整合到網站上,讓每壹場講座都成為吉大永久的歷史和學習的寶庫,讓學生足不出戶就可以聽到、看到全校6個校區48個學院舉辦的所有講座。
3、在全面推廣的基礎上,***同把全國所有高校的講座網整合成“中國高校講座網”。 這個講座網在內容上與“中國期刊網”交相輝映,在功能上與央視 “百家講壇”並駕齊驅。 第壹節 總則
第十二條 管理團隊成立吉林大學講座信息網管理團隊(以下簡稱“管理團隊”),負責講座網的管理。
管理團隊設站長壹名,副站長壹至兩名。根據團隊的運作管理需要,設網站編輯部、電子刊物編輯部、技術研發部、聯絡和培訓部、宣傳和推廣部、秘書處,***六個部門。各工作部門設部長(主任)壹名,副部長(副主任)壹名,成員若幹名。
第十三條 工作平臺管理團隊以“吉林大學講座信息網工作論壇”(以下簡稱論壇)為工作平臺,團隊成員必須加入。團隊的議事在論壇上進行,本章程和其他制度所規定各種必須公開的發言、處理決定和制度草案應當在論壇上發布。
論壇包括三類成員:團隊的現任成員、團隊顧問和觀察員。論壇管理制度另行制定。
第十四條 成長記錄制度建立成長記錄,作為網站發展和團隊工作的日誌。每位成員在完成自己當日的工作後,應當將完成情況在成長記錄上及時更新。秘書處負責定期進行規範化整理。成長記錄的管理細則另行制定。
第十五條 培訓制度團隊不僅僅是壹個辦事機構,更是壹個相互學習的重要平臺。它致力於使所有成員的工作經歷成為壹個自我增值的過程,通過分享他人的經驗閱歷,實踐管理學的經典理論,最終建立良好的工作習慣,實現“人人都會當主席”的培訓目標。培訓制度的細則另行制定。
第十六條 項目管理和執行制度為了捕捉工作創意,督促工作的執行,建立項目執行和管理制度。該項制度的細則另行制定。
第十七條 會議制度團隊努力建立自由平等並且具有高效決策能力的會議制度。會議制度的細則另行制定。
第十八條 人事方針為了建設壹支高效、堅強、具有***同價值觀的隊伍,管理團隊采取“親賢重才,德才並舉”的人事方針,有服務熱情、具有壹定管理能力和相關專業知識的同學都可以加入,並通過自己的努力獲得提升機會。
第十九條回避制度所有管理崗位向全校所有校區、所有學院、所有年級、所有專業的同學開放。為確保網站管理的開放性,防止“近親繁殖”,當選站長不得提名具有“近親關系”的成員當任副站長;與上任站長具有“近親關系”的成員也不得報名參加下任站長的競選。
所謂“近親關系”,是指團隊成員之間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關系:
(壹)籍貫在同壹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特別行政區;
(二)屬於同壹個導師指導的研究生;
(三)屬於同壹個班級的本科生。
回避制度的適用範圍應當隨著網站影響力的提高而適當擴大。
第二十條退出機制為了保證團隊始終高效運轉、充滿活力,團隊建立退出機制。凡具備以下情形之壹的成員,應當退出:
(壹)任期屆滿且不願意承擔其他職務;
(二)缺乏工作激情;
(三)時間上無法保證;
(四)由於個人原因不再具備承擔工作的條件;
(五)其他應當退出的情況。
具備上述情形之壹的成員,可以主動提出退出,可以由站長或者所在部門負責人建議退出。五分之壹以上的成員也可以提議召開全體會議進行表決。成員退出時,應當交還其所負責的網站後臺權限,退出的成員將自動成為網站站友,享有站友的權利義務。在必須退出的情形消失後,退出的成員可以申請再次加入團隊。
第二十壹條顧問制度對網站發展作出實質性貢獻的成員由於任期屆滿或其他客觀原因退出,由站長提名、全體會議表決通過後成為團隊顧問。
管理團隊出於網站發展的需要,也可以從本校和外校聘請顧問。經站長提出、常務會議表決通過後,由站長發出正式邀請。
顧問有權保留工作論壇的永久成員資格。
第二十二條財產管理網站的域名、論壇、聯絡郵箱和信息郵箱以及團隊創作的作品,屬於管理團隊所有。成員對所獲得的後臺權限和公***郵箱的用戶名和密碼等負有妥善管理、正確使用以及保密的義務。
第二節 工作部門
第二十三條 網站編輯部設立網站編輯部,履行下列職責:
(壹)按照網站信息負責制度的要求,收集全校所有的講座和其他活動信息;編輯處理後,努力窮盡手機短信、電子郵件、QQ閱讀空間、迷妳博客、google日歷、訂閱RSS等切實可行的現代信息傳播方式,在第壹時間內發送到全校感興趣的所有師生,保證大家不會錯過壹場精彩的講座;
(二)會同聯絡和培訓部,建立網絡編輯和誌願者、活動發布方之間的壹對壹聯絡渠道,保證所有的活動來源都有專人負責,每壹位信息提交者都能聯系到責任編輯;
(三)及時處理網站評論、同學來信等反饋意見;
(四)其他制度規定以及站長交付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四條 電子刊物編輯部設立電子刊物編輯部,履行下列職責:
(壹)定期編輯電子期刊;
(二)策劃和組織關於學術、社會事實、大學管理、學生成長等各方面的熱點討論;
(三)對講座和各類活動受歡迎程度進行評選;(四)其他制度規定以及站長交付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五條技術研發部設立技術研發部,履行下列職責:
(壹)網站的日常維護;
(二)硬件問題的解決;
(三)根據網站發展需要及師生的要求,研發新技術,開發新功能;
(四)其他制度規定以及站長交付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六條聯絡和培訓部設立聯絡和培訓部,履行下列職責:
(壹)負責站友工作,管理“吉林大學講座信息網站友群”,記錄或及時更新站友資料,向站友發送各種材料;暢通誌願者和網站編輯的直接聯絡渠道,保證他們收集的信息能夠有效傳遞到講座網;
(二)負責和學校宣傳部、網絡中心等相關職能部門聯系,積極爭取校方資源的支持,成為吉大校園網絡生活的有機組成部分;
(三)負責與各級學生組織和學生社團建立合作關系;
(四)按照培訓制度的規定,組織團隊內部的各種培訓;
(五)建立管理學讀書小組,組織相關研討活動;
(六)其他制度規定以及站長交付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七條宣傳和推廣部職責設立宣傳和推廣部,履行下列職責:
(壹)實體宣傳:通過傳單、條幅、名片、宣傳畫,舉辦專場說明會以及其他可行的方式向吉大及其他高校的師生宣傳、推薦講座網;
(二)網絡宣傳:通過校內網的BBS、吉大之光、燕子BT以及其他可行的方式向向吉大及其他高校的師生宣傳、推薦講座網;
(三)負責向全國推廣,協助其他高校建立講座網;
(四)其他制度規定以及站長交付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八條秘書處設立秘書處,履行下列職責:
(壹)在站長的領導下,管理工作論壇的後臺權限;
(二)建立並維護“吉林大學講座信息網”檔案館,保存發表在工作論壇上的各種文檔資料,並定期進行歸檔整理;
(三)根據成長記錄制度的規定,管理“成長記錄”頁面,督促團隊成員當天更新,及時糾正其中不當之處的記錄,次月3日之前進行規範化處理,並歸入檔案館;
(四)根據項目管理和執行制度的規定,管理“創意寶庫”並組織創意實現的相關活動;
(五)在站長的領導下,負責全體會議和常務會議的會務工作;
(六)策劃安排團隊內部的有助於身心健康的各種活動。
(七)其他制度設定以及站長交付的其他職責。
第三節 全體會議和常務會議
第二十九條 全體會議定位全體會議由團隊全體成員組成,是團隊的最高權力機關。
全體會議在壹學期之內至少召開兩次會議,分別在學期初和學期末進行。如有以下情況之壹,也應當召開全體會議:
(壹)站長提議召開;
(二)五分之壹的成員提議召開;
(三)在站長任期內,需要更換或者撤換。
第三十條全體會議權限全體會議有權決定網站和團隊的所有事務以及所有制度的生效和修改,有權決定站長、副站長、部門正副職負責人的任免。
下述事項必須由全體會議決定:
(壹)對本章程的修改;
(二)涉及資金運用的事項;
(三)站長的選舉、更換和罷免;
(四)其它特別重要的事項。
第三十壹條 常務會議定位常務會議是團隊的常設權力機構,由站長、副站長、各部門正副職負責人組成。
常務會議由站長或者各部門負責人提議召開,待處理事項未涉及的部門的負責人缺席不影響常務會議的效力。
常務會議采取站長負責制,其他制度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條 常務會議權限常務會議有權審議和決定除章程規定只能由全體會議處理之外的所有事項,有權審議除章程之外的制度的生效和修改。
在人事方面, 常務會議有如下權力:
(壹)根據站長的提名,決定副站長和部門正職負責人的更換人選;
(二)根據部門正職負責人的提名,決定部門副職負責人的更換人選。
第四節 站長和副站長
第三十三條 定位站長全面負責網站運作和團隊的日常事務,完成本章程規定的職責和全體會議、常務會議決定的事項,向全體會議負責並匯報工作。
副站長協助站長進行工作,根據站長的授權或者在站長無法履行職責的情況下,行使部分或者全部站長權力。
第三十四條 產生、任期和更換站長由全體會議選舉產生,得票多者當選。
副站長的人選根據當選站長的提名,由全體會議決定,站長任命。
站長和副站長的任期為半年,連任不得超過壹次。
站長在任期內,發生不能或者不適宜承擔責任的情況時,應召開全體會議,重新選舉站長。
副站長在任期內,發生不能或者不適宜承擔責任的情況時,應由站長提名,經全體會議或者常務會議決定,站長另行任命。
站長選舉程序另行制定。
第三十五條 站長職責站長履行下列職責:
(壹)全面負責,領導和監督團隊各部門的工作;
(二)召集和主持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在常務會議中有最終決定權;
(三)有權提名副站長和部門正職負責人的任職人選和更換人選;
(四)根據全體會議或常務會議的決定,任命副站長、部門正副職負責人;
(五)對外代表團隊進行商談和協議的簽署;
(六)有權提出章程和各項制度的修改意見;
(七)其他制度所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三十六條站長的罷免站長嚴重違背章程的規定和網站的宗旨,利用網站為個人牟取私利,或者能力上不足以勝任工作,由五分之壹的成員提出罷免的要求,經過半數以上成員的同意,罷免站長。
站長罷免程序另行制定。
第五節 部門正副職負責人
第三十七條 定位部門正職負責人在站長的領導下,主持本部門的工作。副職負責人協助正職負責人工作,根據正職負責人的授權或者在其無法履行職責的情況下,行使部分或者全部正職負責人權力。
第三十八條 產生、任期和更換正職負責人通過選舉產生,由站長任命。選舉程序另行制定。
部門副職負責人根據正職負責人提名,由全體會議和常務會議表決通過,由站長任命。
部門正副職負責人的任期為半年,連任不得超過壹次。
正職負責人在任期內,發生不能或者不適宜承擔責任的情況時,由正職負責人主動提出或站長提議,經常務會議決定,由站長另行任命。
副職負責人在任期內,發生不能或者不適宜承擔責任的情況時,由正職負責人提議,經常務會議決定,由站長另行任命。
第三十九條 部門正職負責人職責部門正職負責人履行下列職責:
(壹)制定本部門的工作細則,向部門成員安排任務,完成本章程規定及站長交付的職責;
(二)召集和主持部門會議,有決定權;
(三)對本部門成員進行日常工作和相關專業的培訓
(四)有權提名部門副職負責人的任職和更換人選;
(五)有權提出章程和各種制度的修改意見;
(六)在自己不能承擔工作時,應當提出辭職;
(七)其他制度所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六節 各部門成員
第四十條 職責和任期各部門成員在部門負責人的領導下,優質及時地完成章程設定、站長交付及部長安排的工作,並履行本章程和其他制度所規定的義務。
各部門成員的任期沒有限制。
第四十壹條 權利各部門成員有權要求得到完成工作所必需的各種支持,擁有下列權利:
(壹)根據培訓制度的規定,參加團隊組織的培訓;
(二)根據會議制度的規定,參加全體會議和部門會議,提出建議、批評、投票的權利;
(三)根據項目管理和執行制度的規定,提出工作建議並要求得到及時處理;
(四)參加站長和部門正職負責人的競選,得到公正待遇;
(五)章程和其他制度所規定的權利。 第四十二條 生效和修改本章程由創建團隊表決通過,於2009年3月1日生效。
本章程生效之後的修改采取修正案形式,由全體會議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