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區域
《威海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辦法》規定經開區皇冠、鳳林、西苑街道辦事處所轄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禁放時間
禁放區域內全年不得燃放、銷售、儲存煙花爆竹!
違規處罰
在重汙染天氣預警期間,全區範圍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同時為確保安全,《禁放辦法》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外的下列地點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壹)文物保護單位;
(二)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
(三)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社會福利機構;
(四)商場、集貿市場、公***文化服務場所、風景名勝區、宗教活動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
(五)車站、碼頭、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六)輸變電、燃氣、燃油等能源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七)山林、沿海防護林等重點防火區;
(八)九層以上或者高於二十四米的建(構)築物及其周邊三十米範圍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高層建(構)築物及其周邊六十米範圍內;
(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違反《禁放辦法》的有關規定,公安、安監、綜合行政執法等部門將根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倡議書
為確保廣大市民擁有壹個清新、安全、歡樂、祥和的生活環境,現向全區人民發出倡議:
壹、遵規守法,做禁放行動的踐行者。嚴格遵守《禁放辦法》,不違規購買、運輸、儲存、銷售、攜帶、燃放煙花爆竹,積極愛護市容環境,維護城市燃放秩序,爭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煙花爆竹禁放從自身做起。
二、倡導新風,做禁放行動的引領者。倡導文明過節新風尚,移風易俗,選擇鮮花、電子鞭炮、喜慶音樂等環保、低碳方式傳達節日的喜悅,營造文明、守法、低碳、綠色、環保的生活新風尚,煙花爆竹禁放從現在做起。
三、宣傳勸導,做禁放行動的推動者。利用微博、微信、手機客戶端等傳播平臺,積極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勸說家人和朋友積極響應倡議,不違法銷售、購買、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堅決抵制違法違規行為。對違反《禁放辦法》的行為,主動勸阻,積極舉報,踴躍參加禁放誌願活動,煙花爆竹禁放從身邊做起。
經開區,是我們***同的家園,為了生命安全,為了碧海藍天,讓我們立刻行動起來,從現在開始,從每個人做起,***同營造安全、寧靜、清新的生活環境,***度溫馨和美佳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