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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耀公司訴某測評博主侵害名譽權案,最終判決結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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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文,榮耀公司訴某評測博主侵害名譽權案宣判,評測博主賠付榮耀公司86698元。

據了解,小江(筆名)是壹名有著10萬+粉絲們的微博加V用戶,用戶名叫“小江評測(筆名)”,其微博賬戶驗證為“數碼博主”。2021年2月至5月,小江在其微博上持續發表了壹系列對於榮耀V40、Play5t、開局20及其x7平板幾款數碼商品的點評。

榮耀終端設備比較有限公司(下稱榮耀公司)覺得小江在數碼圈擁有很大的互聯網知名度,其不斷公布誹謗、誣蔑榮耀商品的內容,已比較嚴重侵害了榮耀公司的侵犯名譽權,遂訴至人民法院,規定小江立即刪掉案涉侵權行為內容、道歉並賠付財產損失100萬余元及消費者維權有效開支76698元。

開庭審理中,小江確定其尚未就微博上述榮耀商品開展過具體的評測。廣州互聯網法院壹審判決:小江在其微博賬號主頁置頂公布致歉聲明,向榮耀公司道歉,為榮耀公司清除危害、澄清事實;小江向榮耀公司賠付財產損失60000元及其有效支出26698元,累計86698元;駁回申訴榮耀公司別的訴請。

後面彼此未起訴,該宣判已起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表明,小江是有著粉絲們量超出10萬的微博加V客戶,系微博活躍性客戶,且微博驗證為“數碼博主”,其在微博上公布的數碼產品信息內容,會造成粉絲們或別的互聯網客戶的關心。

小江在公布轉截的微博時,並沒有詳細客觀性展現全文內容,存有故意拼湊別的用戶評價、可選擇性引入轉截文章內容中詆毀觀點的個人行為。

除此之外,案涉原創設計微博內容並無客觀性根據。小江作為壹名“數碼博主”,有關數碼商品的微博觀點均並不是通過其自己對設備的評測或是感受而發布,也沒經適當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