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正常情況下,如果駕駛人並沒有離開現場,交警將會給駕駛人口頭警告,只要駕駛人立刻離開即可;
2、駕駛人拒絕離開的話就會被罰款200元,如果駕駛人不在現場,車輛沒有妨礙其他車輛通行罰款比較低,壹般是50元即可;
3、停放的地方已經阻礙了其他車輛的正常通行,將會被罰款200元,可能還會被拖走汽車。
壹,違章罰款不交有什麽後果
1、現場單超過15天沒有繳款,從第15天後起每天產生罰款金額3%的滯納金,直至交款為止;
2、違章超過3單以上未處理的,交警核查到,會被扣證,情節嚴重的還會被扣車;
3、現場單未處理的,駕駛員的駕駛證要換證、補證或轉證都不能辦理;
4、章未處理的,發生事故、車損等,都將得不到車輛保險公司的理賠;
5、違章未辦理的,不能通過車輛年審、季度審和綜合審;
6、對駕駛證沒有影響,具體情況可咨詢當地車管所。
二,當車主在駛入臨時停車的區域時,攝像頭會抓拍壹張照片,如果在超出了臨時停車時間後,車主還未開車離開即會抓拍第二張照片,並將照片上傳至系統,記錄為違停。不按規定臨時停車的,有以下行為的,罰款五元,記二分:
按順行方向靠道路左側停車,且駕駛員未離開車輛的;
在交叉路口、鐵路道口、彎路、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2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的;
在公***汽車站、電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隊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的;
公***汽車、電車在站點以外的地方停車的;
夜間臨時停車的,不開示寬燈的。違反停車規定停放車輛的,有以下行為的,罰款五元,記三分,可以並處吊扣駕駛證壹個月:在禁止停放車輛的地方停放車輛的;在允許臨時停車的地方停車,駕駛員離開車輛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