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壹步加強來滬返滬人員健康管理,保障跨省市通勤人員的日常工作生活的正常開展,根據市防控辦《關於進壹步明確來滬返滬人員健康管理措施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我區跨省市通勤人員白名單制度實施方案:
壹、白名單人員定義與範圍
1、在本區工作、居住在江蘇、浙江等省市的日常通勤人員,含本區各機關、企事業單位,購物中心、超市賣場、菜市場等商業場所的工作人員。
2、在本區居住、工作在江蘇、浙江等省市的日常通勤人員。
3、通勤人員為餐飲服務、洗浴、美容美發,室內健身、歌舞娛樂、遊藝廳、網吧、密室劇本殺、棋牌室等場所的工作人員不列入白名單。
二、白名單人員上報與審定
1、個人申請。在本區工作的人員向所在單位提出通勤申請;居住在本區的人員向所在居委提出通勤申請,申請人提交相關資料,進行信息登記。
2、單位核實。所在單位或居委對申請資料和個人信息進行嚴格核實,將核實匯總後的名單及材料報街道防控辦審核。
3、街道防控辦審核。街道防控辦對單位或居委提交的人員名單及材料進行嚴格審核,規範上報格式,每日16時前將審核匯總後的名單報區防控辦匯總。
4、區防控辦匯總報送。區防控辦對街道防控辦提交的白名單進行匯總,並將白名單抄送各行業主管部門落實加強管理。由區大數據中心將白名單上報市大數據中心。
三、白名單人員管理
1、納入通勤白名單的人員,需保持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如發現未能做到每兩天1次核酸檢測,街道防控辦給予提示,如連續發現兩次未按要求核酸檢測,將從白名單內剔除。在滬期間,嚴格遵守本市防疫規定,屬重點行業等從業人員,嚴格按照行業主管部門要求落實相應頻次的核酸檢測。對未按規定落實防控措施導致疫情傳播擴散的人員,將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2、白名單人員“隨申碼”“場所碼”等展示界面不顯示“來滬返滬不滿5天”的標記提示。
3、對當日未納入白名單的來滬返滬人員,將於當天晚上開始按相關規則納入“落地檢”黃碼和來滬返滬人員提示信息管理。
四、工作職責及要求
1、落實街道屬地管理責任。各街道防控辦嚴格按照滬肺炎防控辦_2022_1208號文,切實落實屬地管理責任,進壹步細化落實白名單措施,健全白名單及時報送機制,加強白名單動態管理和審核把關。
2、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做好相關企業、單位和場所白名單的申報指導,加強通勤人員的管理,嚴格落實好各項防疫措施。強化宣傳引導,加強監督檢查,引導通勤人員遵守和落實健康管理措施。
3、切實加強工作聯動。區相關部門和街道加強工作聯動。區衛健委要指導屬地街道合理設置常態化核酸采樣點,滿足檢測需求。區大數據中心要加強與市大數據中心的工作對接,每日18時前完成提交當日白名單人員信息的工作。
上述措施根據疫情形勢和防控要求動態調整。
黃浦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黃浦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2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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