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檢察院控訴部門有哪些司法救助職責
國國家殘疾人法律救助“十壹五”實施方案實施法隨著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不斷完善,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殘聯等不斷加大對殘疾人的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力度。各級人民法院針對貧困殘疾人以及福利院、精神病院等社會福利企業事業單位依法進行司法救助。各級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依法嚴厲打擊各種侵害殘疾人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各級法律援助機構、司法所、法律服務所、律師事務所、公證處等機構積極為殘疾人提供無障礙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3102個律師事務所接受各級殘聯的指定和委托,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服務。2270個縣級以上殘聯建立了專門的殘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分中心、工作站),無償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服務。“十壹五”期間,為切實維護和保障殘疾人的合法權益,依據國務院批轉的《中國殘疾人事業“十壹五”發展綱要》,專門制定了《殘疾人法律救助“十壹五”實施方案》。為保證“十壹五”期間殘疾人法律救助任務的順利完成,制定本法,供各地開展工作時參考。壹、任務目標(壹)建立省、市、縣級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協調機制。(二)建立以各級人民法院的司法救助、各級司法行政部門的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為主導,以其它行政機關、殘聯和社會力量提供的法律救助為補充的殘疾人法律救助體系。二、主要措施殘疾人法律救助主要包括人民法院為殘疾人提供的司法救助,法律援助中心為殘疾人提供的法律援助,人民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勞動保障、教育、衛生、殘聯、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公證處等為殘疾人提供的法律服務和幫助,以及社會團體、民間組織和高等院校等通過多種形式為殘疾人提供的法律服務和幫助。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內容十分廣泛,需要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勞動保障、教育、衛生、殘聯等部門分工合作,既要各司其職,又要相互配合,***同開展工作。同時,要充分重視社會團體、民間組織、高等院校等對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所發揮的積極作用。(壹)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協調機制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協調機制是研究、制定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政策和計劃,督促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開展,解決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中重大問題的綜合性協調機制。1.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協調組建立由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勞動保障、教育、衛生、殘聯等部門組成的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協調組,作為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協調機制的載體和組織形式,協調相關部門***同開展本地區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2.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協調組的職責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協調組的主要職責是:(1)研究、制定本地區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政策和計劃。(2)督促有關部門依法開展本地區的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3)針對侵害殘疾人權益的重大典型案件,協調有關部門妥善處理和解決。(4)總結、推廣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經驗。3.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協調組的工作要求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協調組工作要求主要是:(1)每年度至少召開壹次全體會議,對本年度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進行總結,對次年度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進行部署。(2)對侵害殘疾人權益的重大典型案件,及時協調解決。(3)適時開展本地區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調研,解決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二)重大典型案件查處通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等保障殘疾人權益的法律法規,廣大殘疾人的各項合法權益得到了切實維護和保障。然而,由於多種原因,社會上歧視殘疾人,侵害殘疾人權益的現象時有發生。對於下列案件:(1)侵害殘疾人群體利益的;(2)嚴重侵害殘疾人合法權益,在本地區有重大影響的;(3)案件的處理對於保障殘疾人權益有典型示範作用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等司法機關依法履行職能,切實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與案件有關的其他部門要依法積極配合司法機關開展工作;殘聯作為殘疾人的代表組織,要充分履行維權職能,盡早介入,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全面保障殘疾人的各項權益。(三)人民法院的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1.司法救助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規定》,沒有固定生活來源的殘疾人、社會福利機構、敬老院、優撫醫院、精神病院、SOS兒童村、社會救助站、特殊教育機構等可以獲得人民法院的司法救助,享受相關訴訟費用的減免;人民法院根據本地實際情況,不斷降低司法救助的條件,擴大司法救助受援對象的範圍,使貧困殘疾人能夠享受司法救助方面的優惠。2.其他法律救助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殘疾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對於視力殘疾人、聽力殘疾人、語言殘疾人,人民法院根據殘疾人需求和案件的需要,提供盲文、手語等無障礙服務。(四)司法行政等部門的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1.司法行政部門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按照《關於為殘疾人提供無障礙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的通知》,司法所、法律服務所、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和司法鑒定機構等積極為殘疾人提供無障礙法律服務,並根據殘疾人的經濟狀況減免相關費用,殘疾人可以享受優先、優質、優惠的無障礙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各級法律援助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和國法律援助條例》等法規、政策要求,將殘疾人列為重點援助對象,確保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殘疾人能夠得到切實有效的法律援助,而且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適當擴大殘疾人的受援範圍,降低法律援助條件,使殘疾人享受到法律援助服務。2.司法鑒定等費用的減免按照《關於貫徹落實〈法律援助條例〉切實解決困難群眾打官司難問題的意見》,司法、民政、財政、勞動和社會保障、國土資源、建設、衛生、工商、檔案等部門不斷增加財政投入,簡化相關手續,減免殘疾人相關費用;各鑒定機構對殘疾人法律援助案件所涉及事項的鑒定給予減免的優惠;司法行政部門管理的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機構,對殘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申請司法鑒定的,緩收或免收鑒定費;其他非財政撥款的鑒定機構對殘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申請人身傷殘鑒定、親子鑒定、筆跡鑒定以及財產評估等,受援人交納鑒定費用確有困難的,法律援助機構承擔相關費用。3.殘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地方司法行政機關和殘聯聯合建立了2270個殘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分中心、工作站),為貧困殘疾人提供了大量法律援助服務。對殘疾人法律援助中心的資金投入應當不斷加大,確保殘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的正常開展。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加強對殘疾人法律援助中心的業務指導,不斷提高殘疾人法律援助中心的業務水平和案質量。殘疾人法律援助中心應當確保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殘疾人能夠切實享受法律援助服務;同時,要不斷降低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條件,擴大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援助的範圍,努力使的殘疾人享受法律援助服務。對於不能直接案件的殘疾人法律援助中心,要積極做好案件轉介工作,規範法律援助工作程序,暢通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渠道。殘疾人法律援助中心應當建立完備的檔案制度和統計制度。(五)殘聯的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1.殘聯的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要求各級殘聯應當充分認識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對殘疾人權益保障的重要意義,充分調查、了解本地殘疾人的法律援助需求和實際情況,通過多種途徑開展殘疾人的法律救助工作。要定期召開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會議,總結本年度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部署下年度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要充分利用現有資源,保障符合條件的殘疾人能夠獲得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和其他相關費用的減免,並且通過多種途徑使的殘疾人享受的優惠和扶助。要積極籌措資金、吸納法律專業人才,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開展專業化的法律救助服務。2.殘疾人法律救助中心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建立殘疾人法律救助中心,擴大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救助的能力和範圍,對需要法律幫助和服務的殘疾人在咨詢、文書代寫、調解、代理等方面給予無償幫助。殘疾人法律救助中心壹般應當有法律專業人員、固定的公場所和經費保障。殘疾人法律救助中心應當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相應值班制度,並向殘疾人公開。鼓勵通過法律咨詢熱線、網上答疑等多種形式為殘疾人提供法律咨詢和服務。殘疾人法律救助中心對承的案件應當建立完備的檔案制度和統計制度。殘疾人法律救助中心的案程序是:(1)對於符合本地法律援助條件的殘疾人案件轉介到本地法律援助中心或者有案能力的殘疾人法律援助中心;(2)對不符合本地法律援助條件、殘疾人法律救助中心能夠單獨的案件,按照程序;(3)其他案件可以轉介到殘聯指定或者委托的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3.支持訴訟和公益訴訟對於嚴重侵害殘疾人權益的重大典型案件,殘聯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支持受侵害殘疾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支持訴訟的內容主要包括:(1)為受侵害殘疾人提供精神和物質上的幫助;(2)幫助受侵害殘疾人獲得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3)向法院遞交支持起訴意見書;(4)其他幫助。對於侵害殘疾人群體利益的案件,特別是行政案件,可以嘗試按照公益訴訟模式,代表殘疾人群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和參加訴訟。(六)其他機構的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應當充分認識到社會團體、民間組織、高等院校等社會資源對於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積極作用,鼓勵和支持對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進行多種形式的創新和嘗試,通過政策指導、項目支持、建立專項基金等多種途徑廣泛吸納、利用社會資金和優秀人才致力於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三、檢查與評估(壹)檢查1.檢查內容檢查內容主要包括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協調組是否建立;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協調組是否能夠正常開展工作,其中包括政策出臺情況、重大案件處理情況、經驗總結推廣情況等;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各職能部門的工作開展情況;殘疾人法律救助中心和殘疾人法律援助中心案件情況;相關工作檔案和統計情況等。2.檢查方式檢查包括政府、殘聯及殘聯維權部門的不定期檢查、抽查、年度檢查、“十壹五”中期檢查和終期檢查。(二)評估檢查部門將根據檢查情況進行評估,提出相應整改意見和建議,總結成功經驗並進行推廣學習。四、經費各級政府要將殘疾人法律救助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吸納社會資源,爭取相關項目經費,多渠道籌集資金用於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中央經費主要用於研究制定殘疾人法律救助政策、開展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指導、根據實際情況對地方殘疾人法律救助案經費進行適當補貼等。地方經費主要用於本地開展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培訓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