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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辭職但又不想做了,怎麽辦

應該如何辭職,以什麽理由辭職?這是常見問題,但鮮有答案,不信妳搜索下,也搜不到真宗的流程。

不是幹貨不講,本篇3--5分鐘可看完,讓妳掌握辭職的正確“姿勢”。

畢業後倆彎路

我先來告訴大家,進入社會後妳看到的表面職場現象之下,是有規律的,這裏有兩個彎路。

第壹個彎路,就是未畢業時候的認知跟進入社會開始工作後所看所體驗之間,有個落差,這落差大概需要5年時間妳才能自我消化。具體例子就是,畢業五年之後的人,基本不會說這句話“我不知道自己適合做什麽工作,很迷茫!”這個彎路是不可避免的,但可以少走,希望大家能將這5年彎路縮短到1年。

第二個彎路,就是30歲的時候,開始猛拍自己的大腿:“呀,工作這幾年我壹直沒有做過職業規劃!”大多數人從初入職場的迷茫期,到30歲前後考慮成家立業和家庭未來之時,兩個時間大概在23至30歲,大概八年時間。這8年彎路,希望妳能縮短到3年。

以上倆彎路,如果想避免,或者縮短到1個月,顯然都不現實。因為知識空前泛濫,而且各種專業經驗也開始爆炸式增長,這也是當下所謂“幹貨分享”得到重視的原因,也預示和證明著“知識付費”時代的到來。

辭職理由

回到今天我們要講的這辭職問題本身,我們遲早要碰到,大多數人都是失誤之後手忙腳亂,然後開始百度搜。

看了本文,從此對於妳來說,辭職的情況就壹帆風順了,因為,妳知道怎麽做了。

對於自持理由,妳最好說是妳的家庭原因,或者“個人原因”,也就是妳遇到了某“不可抗力”,就是要走,妳是無辜辭職。

辭職信裏也不要明說原因,妳直接“本人向領導和公司申請離職,請批準。”不需要寫原因,原因可以放到未來有人挽留妳時口頭說,也可以留到其他同事問妳時,妳默默壹笑之中,妳可以笑而不語。

當然,向主管提出離職後,妳不需要將自己提出辭職的事透露給主管和人事之外的任何其他同事,只字不提最好。至於領導啥時內部宣布妳辭職的消息,或者她他宣布還是不宣布,等等,就不是的事情了,妳要說也等主管宣布了再說。

再進壹步,到底需不需要告訴領導或者同事妳的下家是哪公司?當然沒必要,正常妳入職大概壹個月後,就會有人聯系妳,問妳在哪家新公司。還是委婉推掉,不要告訴他她。過了壹年,終於有人發現妳在哪家上班後,隨他。不過此時人家也大多數情況已經將妳忘了。總之,“悄悄地走”,無須帶走壹片雲彩。

從標準化的角度來看,辭職也是有流程的。那麽,辭職是什麽樣的「標準」流程呢?

辭職流程

辭職,壹般來說,也有“標準流程”,仨步驟。

1)提出離職

先書面發壹封辭職信,向自己的直屬主管提出辭職。所謂書面,當然主要以郵件為主,如果妳能打印出來親自交給主管增則好,實在不行微信、短信也算。

如果妳比較緊急,則這封郵件可以同時抄送給公司HR,以及領導的領導。

郵件為主,是因為郵件的發送時間刪不掉,可以作為記錄,以免未來不必要的麻煩。根據新《勞動法》的規定,員工提出解約,從提出當天開始算,壹個月的時間,可以離職。

對於壹個月的理解,並不是非要妳待滿壹個月,如果公司同意,則提出離職後壹兩天甚至當天,就可以辦完離職手續,走人。

這裏有個“尷尬”問題,很多人不好意思提出離職,所以妳不需要當著領導面提出來,妳可以在下班後、工作日的晚上,或者下班前5分鐘,將辭職郵件發出來,或者妳找領導的休假日、出差日,發辭職信,都行。

至於上司當天有沒有看,或者第二天有沒有看,那都是他或者她的事了,妳的離職已經默認開始倒計時。

2)挽留和工作交接

第二天,最晚當周內,領導會約談妳,壹般會挽留。

“君子壹言駟馬難追”,所以,領導挽留是個形式而已,妳別傻到被領導幾罐雞湯,就不走了。除非妳是沖著另壹家的高薪跳槽的,比方說新東家給妳加薪30%,妳就問下領導是否可以給妳加薪這麽多,答應就留下。

否則,即使領導態度再曖昧,打感情牌,妳也最好婉言謝絕。此時,不要得罪領導,即使妳“看不慣”對方,但考慮到新公司的背景調查、接下來的交接工作、離職簽字,還是與人為善才好。這裏,很多新人不懂,直接“老子都走了,還怕妳個毛!”這不是成熟的專業做法,除了意氣用事,還是意氣用事,殊不知,沖動是要付出代價的。

無論領導挽留還是未挽留,此時需要開始進入工作交接環節。

首先,不再接手新工作任務;其次,請領導指名道姓安排好接手妳工作的人;三,跟下壹個接手妳工作的同事商定好交接計劃,並將該計劃通知領導;最後,跟HR商定妳的離職日期。

3)離職手續辦理

正常比方說本月15號妳提出離職,則理論上來看,下個月14號妳可以走人了。但這中間要去掉妳的年假、恰巧碰到的長假,所以真正離職周期都是不足壹個月的。所以,妳辦理離職手續的日期,是遠早於14號的,比方說最終跟人事確認的妳的離職日是下個月5號。妳們得再看下這5號別是周末,否則要提前到上個工作日。

除了離職日期確定之外,妳更要確保頂頭上司在妳辦理離職手續當天在公司,否則這離職就遙遙無期了,比如領導出長差,請了長假,等等。實在找不到人,妳問下代理是誰,妳得有人幫妳簽字啊!在離職表上,頂頭上司可是第壹個要簽字的人。

所以,大家看到沒有?以上三個主要流程下來,就可以順利離職了。但是,職場新人最容易犯錯,跳槽經驗不足,又不謹慎,壹個步驟不順,到時候走又走不了,下家的報到日也過了,這就將“在職跳槽”變成“失業後求職”了,得不償失,無數職場人在這裏栽過跟頭。

以上,這個關於離職理由和辭職步驟的幹貨文章,可以讓妳少走不少彎路,而且,這個彎路是能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