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軍轉幹部的非領導職務原則上在本部門、本單位非領導職數限額內進行。如本部門、本單位非領導職數已經滿額,允許暫時超職數參照原任職務,對應確定非領導職務,出現空缺後,須計入該部門、該單位的非領導職數之內。
軍轉幹部非領導職務與原任職務的對應關系如下:
原任行政幹部 原任專業技術幹部 對應的非領導職務
正營職 技術8、9、10級 主任科員
副營職 技術11級 副主任科員
正、副連職 技術12、13級 科員
排職 技術14級 辦事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