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如果是法院以短信方式送達傳票的,原則上無法律效力;
事實上,法院只可能以短信或電話的方式先聯系上當事人,然後再正式送達相關文書,而不會直接以短信的方式送達。根據現實中的眾多詐騙案件,以短信直接送達傳票之類的,基本上就是騙子。
二、手機短信發送借條的,視同書面借條,具有法律效力;
三、短信方式通知出租人解除合同,符合雙方合同約定的,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