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是個稅相關的提醒短信,部分納稅人會收到提醒辦理個稅匯算補稅的短信,提醒其登錄“個人所得稅”APP辦理年度匯算申報並補繳稅款。
在年度匯算即將結束的時點,如收到這樣的短信且不用擔心,可以下載登錄“個人所得稅”APP,按稅務機關相應的指引進行操作即可,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或聯系主管稅務機關,稅務部門將竭誠為您提供納稅服務。
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申報的申報期限
1、年所得12萬以上的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2、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合夥企業投資者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納的稅款,分月預繳的,納稅人在每月終了後7日內辦理納稅申報;分季預繳的,納稅人在每個季度終了後7日內辦理納稅申報。納稅年度終了後,納稅人在3個月內進行匯算清繳。
3、納稅人年終壹次性取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內辦理納稅申報;在1個納稅年度內分次取得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在每次取得所得後的次月7日內申報預繳,納稅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匯算清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