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短信領取公積金發信息到106350123333932123。
中心短信提取接收號碼從2016年10月10日起變更為以下號碼106350123333932123,移動、聯通、電信手機均發送到此號碼申請提取。原接收號碼不再使用,短信提取以中心實際受理情況為準。
購買自住住房公積金的提取:
1、適用範圍:此類業務僅適用申請人購買自住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情況,繼承、贈予方式取得產權的住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裝修或購買商鋪、寫字樓、車位及未在房產管理部門備案不具備獨立產權的住房不屬於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範圍。
2、申請人範圍:購買自住住房的,產權所有人本人和配偶可參與提取,所提供的身份證件與結婚證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應壹致。因婚姻關系變更或死亡等原因導致提取人信息發生變更的,申請人應主動伸張權利,向中心辦事處出具相關證明文件輔助說明,如離婚證、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死亡公證等。
3、代辦要求:已辦理提取賬戶綁定或資金轉入已激活的東莞社保卡儲蓄賬戶的申請人可委托他人代辦此類業務,代辦人出示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其他特殊情況需要委托他人代辦的,委托行為必須經中國內地公證部門公證,辦理時需出示《委托公證書》原件。否則,需申請人本人到場辦理。
4、賬戶要求:提取轉賬賬戶、提取綁定賬戶的條件請參照《提取綁定賬戶指南》。
5、材料要求:
(1)所提供的發票地址應與房產證詳細地址壹致,發票應有總房價。
(2)提交相關證明的用章應該清晰、完整、無重疊。
6、已辦理房產證的只能提取到房產證出證日期當月申請人的公積金賬戶余額,且不可超出購房總價。
7、購買壹手商品房,未辦理房產證的購房只能提取到合同備案日期當月申請人的公積金賬戶余額,且不可超出購房總價;沒有備案日期的只能提取到合同簽訂日期當月申請人的公積金賬戶余額,且不可超出購房總價。
擴展資料:
公積金提取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通過現場提出申請,按要求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工作人員收到申請材料當場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經審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員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並材料齊全、格式規範、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執;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
3、審查:受理後,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書面審查,在承諾辦理時限內作出審查決定。
4、決定: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準予通過,發送短信告知申請人;不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不予通過,告知申請人並在退回材料。
東莞市人民政府-東莞市民註意啦:公積金短信提取接收號碼變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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