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在株的湘潭籍人員必須遵守當地防控規定。嚴格執行株洲市靜默管理相關規定,在離株管控措施未解除前不得返潭;確需返潭人員,根據株疫防指告〔2022〕7號要求,須提前報告所在單位或目的地所在社區同意並持24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2.在潭人員近期不得前往株洲市主城區及攸縣城區。因特殊緊急情形確需前往株洲市城區的人員,必須報所在單位或社區批準並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3.10月23日以來由株洲市主城區及攸縣城區來潭人員,即日起居家自我健康監測7天,第1、2、3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第3次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出來之前,不得參加聚集性活動、不進入公***場所,不乘坐公***交通工具。
4.我市與株洲交界的縣市區設置交通防控查驗點並加強查驗管控工作。各級交通運輸和公安交警部門加強對公***交通站場和公路出入口的查驗管控。
5.我市鄰近株洲的鄉鎮、企事業單位11月2日-4日開展每天壹次區域核酸檢測。市城區恢復實行三天壹檢。
6.我市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其他社會組織要暫時放寬對目前居住在株洲市主城區及攸縣城區職工的考勤,采取帶薪休假等方式引導職工安心在株居家,服從當地疫情防控有關安排。廣大黨員幹部要帶頭遵守兩地防疫的各項要求。
7.壓實疫情防控四方責任,對違反相關規定的部門、單位和個人將嚴肅追責。
本通告自11月2日起實施,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原文鏈接關於協同株洲市加強人員往來管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