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中風險地區劃定標準+管控要求+解除要求
1.劃分標準。 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停留和活動壹定時間,且可能具有疫情傳播風險的工作地和活動地等區域,劃為中風險區,風險區域範圍根據流調研判結果劃定。
2.防控措施。 實行管控措施,期間“人不出區、錯峰取物”。
3.解除標準。 連續 7 天無新增感染者,且第7 天風險區域內所有人員完成壹輪核酸篩查均為陰性,降為低風險區。
4、 分類實施社區防控措施(部分內容)
1.區域管控。 原則上居家,在嚴格落實個人防護的前提下,每天每戶可安排 1 人,按照“分時有序、分區限流”方式,至指定區域購買或無接觸式領取網購物品。
2.宣傳引導。 通過微信、短信、公眾號、小喇叭、壹封信等多種方式,及時發布管控信息和相關安排。
3.健康監測。 對中風險區內所有人員開展“十大癥狀”監測,實施每日零報告制度。及時了解所有人員購買、使用退熱、治療咳嗽感冒、抗生素、抗病毒等藥物情況。發現有發熱、幹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鼻塞、流涕、結膜炎、肌痛和腹瀉等癥狀的,由健康監測組立即報告並安排上門核酸檢測。
4.核酸檢測。 在實施管控後前3 天連續開展3 次檢測,第1 天和第 3 天完成兩次全員核酸檢測,第2 天開展壹次抗原檢測,後續檢測頻次可根據檢測結果確定;解除管控前24小時內,應完成壹次區域內全員核酸檢測。開展核酸檢測時,就近就便網格化設置采樣點,組織居民有序下樓,分時分區、固定路線,督促做好個人防護,防止交叉感染。
5.人員轉運。 中風險區內人員如被判定為密切接觸者,8小時內轉運至集中隔離場所。發現核酸檢測陽性者,2小時內轉運至定點醫療機構。相關人員轉運前要就地加強管控,轉運中要強化轉運人員和工作人員的個人防。
6.生活物資和醫療保障 。設置便民服務點,通過預約、錯峰等方式引導居民有序采購生活物資,切實避免人群聚集。倡導居民網上購物,提倡無接觸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