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餐飲單位:
根據新沂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切實做好服務業企業復工復業的通知》要求,為科學有序推動餐飲業企業復工復業,現就全市餐飲單位復工復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復工時間
2020年2月10日起可以復工。也可根據自身情況推遲復業。單位食堂復業時間根據機關、企事業單位復業需要復業。
二、復工程序
餐飲單位復工前應向屬地鎮備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備案餐飲單位是否滿足行業復工防疫防控要求進行審核,經審核同意,報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審核備案後,方可營業。
三、復工要求
1.改變供餐方式。嚴禁集體性聚餐,不得提供桌餐,可采用盒餐外帶、外賣等方式供餐。單位食堂不得安排集中就餐,可采取分餐、盒飯、外購等形式保障員工餐飲。排隊人員保持2米以上安全距離。
2.消費者安全管控。在營業場所入口處張貼醒目標誌,提醒消費者進入場所必須佩戴口罩並測量體溫。安排專人對未佩戴口罩、有發熱或咳嗽癥狀人員進行勸阻,嚴禁進入營業場所並做好登記,立即向當地疫情防控部門報告。
3.加強從業人員管理。建立健康申報和職工晨檢等制度,由專人負責對每位職工進行體溫測量。對發熱、咳嗽等癥狀的職工,立即指導其到發熱門診就醫。從業人員持有有效健康證上崗,保持個人衛生,必須全員全過程佩戴口罩,按規定做好手部清洗消毒。
4.強化場所消毒。每天對餐飲經營場所、辦公場所、電梯、衛生間和員工集體宿舍等各類公***區域消毒不少於2次,加強通風換氣,配備廢棄口罩專用垃圾桶並做好每日消毒處理。
5.嚴格食品原料管理。嚴格落實食品采購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嚴禁在食品加工場所飼養畜禽和寵物,嚴禁加工活禽、野生動物和來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6.嚴格規範操作行為。食品加工過程做到生熟分開,食物要燒熟煮透,按需加工,縮短成品存放時間。提供外賣服務的,采用密封盛放或使用“食安封簽”防止配送過程汙染。
7.強化餐飲具消毒。按照“壹沖二洗三消毒四保潔”的要求進行清洗消毒,並存放於密閉設施內保潔。加強洗滌劑、消毒劑管理,防止誤用。
未經備案、未經審核同意的餐飲單位擅自復工的,壹律責令其停業;造成疫情擴散、安全生產事故等不良影響的,將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及人員責任。
新沂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