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返鄉前72小時開展2次核酸檢測和抗原檢測,兩次兩種檢測均為陰性後,應在返鄉前24小時內主動向屬地鎮街及扶風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備,點對點接送返鄉。
二、返鄉後,請第壹時間配合所在村做好信息登記,如實上報個人行程軌跡,按要求做好分類管控。
三、對於省外來扶返扶人員
1、壹律測溫、掃陜西壹碼通、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查驗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2、抵達後立即開展1次落地“核酸檢測+抗原檢測”;
3、填寫《落地核酸采樣承諾書》;
4、“點對點”閉環轉運;
5、落實“7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隔離”管控措施,其中集中隔離第2、3、5、7天各進行1次核酸檢測,居家隔離第3、7天各進行1次核酸檢測。
四、對於省內有本土確診病例的設區市來扶返扶人員
1、壹律測溫、掃陜西壹碼通、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2、抵達後立即開展1次落地“核酸檢測+抗原檢測”;
3、填寫《落地核酸采樣承諾書》。
五、對本土確診病例所在縣的來扶返扶人員
1、“點對點”閉環轉運;
2、落實“7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隔離”管控措施,其中集中隔離第2、3、5、7天各進行1次核酸檢測,居家隔離第3、7天各進行1次核酸檢測;
六、對本土確診病例所在市其他縣來扶返扶人員
1、“點對點”閉環轉運;
2、落實7天居家健康監測措施,其中第3、7天各進行1次核酸檢測。
七、對於省內其他地區來扶返扶人員
1、壹律測溫、掃陜西壹碼通、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查驗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2、抵達後立即開展1次落地“核酸檢測+抗原檢測”;
3、填寫《落地核酸采樣承諾書》;
4、抵達後第三天再進行1次核酸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