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市級以上個人榮譽稱號的。比如勞模、十佳青年、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齡在45周歲以下;
4、珠海市具有穩定工作和固定住所;
5、最近在本市連續暫住滿五年以上且在本市連續繳納滿五年的社會保險金;
6、夫妻掛靠入戶。珠海市常住戶口人員,其市外的配偶符合結婚滿五年的,可申請辦理隨夫或隨妻戶口遷移;
5、積分入戶,凡與珠海市內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且已辦理廣東省居住證或暫住證、納入就業登記、繳納社會保險、身體健康、無嚴重犯罪記錄和無違法生育記錄的外來務工人員均可提出申請。
珠海戶口辦理入戶程序如下:
1、申請。申請人攜帶材料,直接到派出所窗口申請;
2、受理。派出所窗口核查、收取申請人材料;
3、審批。派出所窗口受理後提交戶政中心領導審批,戶政中心審批完後派出所將結果通知申請人辦
理;
4、辦結。符合規定的派出所窗口簽發新的戶口本、申辦居民身份證。
綜上所述,符合以下幾種情況可以入戶珠海:與本市戶籍人員***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準予遷入;連續居住滿五年、合法穩定就業並連續參加社會保險滿五年、合法穩定住所;被珠海市人才引進核定的人員。
法律依據:
《珠海市戶口遷移管理規定》第五條
第五條本市常住戶口人員的配偶、子女、父母,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準予遷入戶口:
(壹)結婚滿五年的配偶。
(二)戶口在外地且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要求隨具有本市戶口的父親或母親落戶的。
(三)男性60周歲、女性55周歲以上且身邊無子女照顧生活的父母親,要求隨具有本市戶口的子女落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