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村官因不滿法院判決,發短信辱罵承辦法官“狗庭長”。7月21日,興義市人民法院依法以妨害民事訴訟,對村官趙某予以司法拘留15日,並處罰款3萬元。
7月18日深夜23時許,興義市鄭屯鎮趙某因對興義市法院審理其妻子黃某某為被告的遺產繼承與析產糾紛案壹審判決結果不滿,酒後遂用手機編發短信辱罵承辦法官鄭屯人民法庭庭長黃金龍,短信內容使用侮辱性語言“狗庭長”,性質惡劣。
在此期間,承辦法官在判後答疑時,引導趙某夫婦如對壹審判決有異議,可以通過提起上訴等其他正常的程序維護其合法權益。
當法院工作人員對“辱罵法官”事件進行調查詢問時,趙某沒有悔改之意,造成不良影響。為維護正常的司法秩序,興義市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對趙進才作出上述處罰決定。
目前,趙某已被拘留。如對壹審判決有異議,可以通過提起上訴等其他正常的程序維護其合法權益;而不是出現這種不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