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海為例,是禁止補課的,統壹監督舉報電話:62555906,舉報郵shjwzlb@shmec.gov.cn。
上海市教委印發《關於貫徹落實教育部<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的實施辦法》的通知,進壹步加強中小學師德師風建設,規範中小學校辦學行為,各級教育督導部門將適時開展專項督查,特別抓住寒暑假、法定節假日等時機進行重點督查。
通知明確,所謂“有償補課”,是指在學校正常教育教學計劃之外,利用課余時間、雙休日、寒暑假和其他法定節假日,對學生開展有償(收費)補習的行為。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禮品禮金等財物及其他不正當利益均屬“有償”範圍。
責任追究:
經查實存在上述情形的中小學校,除清退違規所得外,視情節輕重,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在學校、區或市範圍內通報批評,取消學校、校領導和相關責任人評優評先資格,撤銷相關榮譽稱號。
給予學校領導和相關責任人誡勉談話、責令檢查、免除行政職務等處理,民辦學校核減5%-15%招生計劃。對頂風違紀、造成惡劣影響的,壹律先撤職,再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並追究學校領導責任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政府網-上海市規定中小學校及教師嚴禁有償補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