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了營利聚眾賭博,可能拘役、管制和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如果行為人開設賭場,則可能面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3、如果情節嚴重,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自首的成立條件有:
1、犯罪以後自動投案。自動投案,壹般是指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公安、檢察、審判等辦案機關發覺,主動將自己置於辦案機關的合法控制下,接受審查與裁判的行為。
2、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即犯罪人自動投案後,如實交待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
自首,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第三百零三條
賭博罪;開設賭場罪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