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城區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市關於大氣汙染防治工作的決策部署,切實改善我縣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提升文明城市建設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和國主席令第三十壹號)、《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55號)和《安徽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等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壹、工作目標
通過大力宣傳,使禁放煙花爆竹規定進社區、進學校、進單位,做到家喻戶曉,營造禁放氛圍,全面落實各項禁放措施;通過集中力量重點查處,切實杜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通過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齊抓***管,建立禁放工作長效機制,確保我縣大氣環境質量持續穩定改善。
二、職責分工
縣公安局:負責牽頭禁放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加強工作協調和聯絡,統籌安排日常工作;依法查處違規燃放運輸煙花爆竹行為,配合縣安監局、縣市場監管局等單位嚴厲打擊違規銷售儲存、無照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牽頭落實煙花爆竹收繳銷毀事宜,依法辦理涉及煙花爆竹的治安、刑事案件,及時處置並報告各類突發事件。
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加強重點部位、主次幹道、臨街商場、店面等地段的巡查和檢查,勸阻違規燃放行為,對燃放毀壞城市綠化和市政設施、汙染環境衛生等行為依法給予處罰,配合縣公安局、縣安監局等單位開展聯合執法行動。
縣安監局:負責查處違規銷售儲存煙花爆竹行為,配合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縣市場監管局等單位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嚴格規範禁放區域內的煙花爆竹銷售布點規劃,全面取消禁放區域內的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銷售行為及時註銷許可。
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加強臨街商場、店面的巡查和檢查,勸阻違規燃放行為;查處無照經營煙花爆竹行為,配合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縣安監局等單位開展聯合執法行動。
縣監察委員會: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國家公職人員進行查處。
縣文明辦:負責全縣文明創建的宣傳,倡議文明過節的習俗。將責任單位禁放工作落實情況、幹部職工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納入所在單位文明創建考核。
縣委宣傳部:負責禁放工作的新聞媒體宣傳,加強禁放必要性、文明性、安全性、環保性的宣傳,加強社會輿情分析,強化正面引導。
縣環保局:負責依法查處環境汙染違法行為,加強禁放環保宣傳。
蓉城鎮政府:負責制定本轄區工作實施方案,組織人員加強重點部位、主次幹道、臨街商場、店面、居民區等處的巡查和檢查,勸阻違規燃放行為;負責張貼禁放《通告》、懸掛橫幅標語、發放《致廣大市民的壹封信》。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質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運輸的行為。
縣住建委:負責監督建設施工單位自覺遵守禁放規定,督促物業單位對物業服務對象加強禁放宣傳教育,使小區不出現違規燃放行為。加強在建工地、住宅小區巡查和檢查,勸阻違規燃放行為。
縣供銷社:負責做好全縣煙花爆竹專營管理、產品配送工作,配合做好市場管理和整頓工作。
縣教育局:負責督促各中小學校和幼兒園等單位做好禁放工作,負責對全縣中小學生及家長進行禁放規定和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縣衛計委:負責督促各醫療單位做好禁放工作,做好醫療救治應急處置工作。
縣旅遊外事局:負責加強星級賓館巡查和檢查,勸阻違規燃放行為
縣民政局:負責縣殯儀館、敬老院禁放工作,加強新婚登記夫婦、殯葬服務對象移風易俗的宣傳、教育。
縣消防大隊:負責加強消防知識宣傳和火災應急救援,強化消防監督管理。
縣經信委:負責督促各企業單位做好禁放工作。
縣宗教局:負責督促各宗教活動場所做好禁放工作。
縣公管局:負責督促在青各中標單位做好禁放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做好禁放經費保障工作。
縣司法局:負責結合普法教育,開展相關政策宣傳,教育居民自覺遵守禁放規定。
全縣其他黨政機關及企事業單位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積極做好煙花爆竹禁放工作。
三、工作步驟
(壹)宣傳動員階段(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1.召開縣城區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動員大會,安排部署相關工作。
2.通過張貼《通告》、發放《致廣大市民的壹封信》,懸掛標語,利用電視臺、網站、宣傳車、短信、電子顯示屏載體等廣泛宣傳禁放工作。
(二)全面實施階段(2019年1月1日起)
1.對違規燃放行為予以制止,並由相關部門依法給予相應的處罰。
2.由公安機關對違規燃放的行為進行治安處罰,黨政機關及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違規燃放被發現、查處的,由公安機關通報縣監察委、縣文明辦。
3.定期召開禁放工作調度會,及時研究解決禁放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
四、保障措施
(壹)成立領導小組
成立青陽縣城區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後),負責開展宣傳、教育、引導、檢查等工作,認真落實組織管理、安全保障、執法檢查等職責,強化信息溝通和協調配合,確保禁放工作順利實施。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負責日常工作。
(二)強化宣傳發動
1.組織媒體宣傳。縣宣傳部門要利用各類宣傳平臺和渠道宣傳我縣禁放工作的開展情況。通過廣播電視、網站、微信微博等形式宣傳,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2.強化部門宣傳。蓉城鎮政府負責組織社區(村)人員在居民區、人員密集場所張貼《通告》、發放《致廣大市民的壹封信》;縣公安局負責協調賓館、商場利用LED屏宣傳;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協調出租車、公交車進行宣傳;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縣環保局、縣市場監管局和縣安監局要安排車輛利用喇叭以環境整治、合法經營等為主題進行禁放宣傳;縣消防大隊要以防止火災為主題、縣衛計委要以避免人員傷亡為主題、縣司法局要以普法為主題設點進行宣傳;縣教育局要加強對全縣中小學生的禁放宣傳;縣住建委要組織物業公司在小區開展宣傳,新建工地動工時要簽定禁放責任書;縣民政局要對辦理婚喪事宜的居民開展宣傳。全縣其他黨政機關及企事業單位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紮實做好禁放的宣傳工作。
(三)強化執法查處
1.明確任務分工。各單位要依法履行管理職能,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確保禁放工作取得實效。
2.建立獎勵機制。縣公安、縣安監、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等部門要公布舉報電話,受理舉報違規儲存、銷售、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按照職責分工,由有關部門進行核查,經查證屬實的,對舉報人予以適當獎勵。
3.強化巡查執法。相關職能部門要組織人員強化巡查力度,特別是對重點區域、路段,實行重點巡邏管控。
4.嚴格依法處理。對查獲的違規銷售、儲存、運輸、攜帶、燃放的行為,根據違法情節及造成的危害後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規定作出處理,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件,由新聞單位予以曝光。
(四)強化源頭控制
1.加強市場整治。各單位要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轄區違規銷售、違規燃放突出的重點地區和部位,開展拉網式清理整頓。
2.強化源頭管控。縣公安局要充分利用檢查站和治安卡點,加強對進入禁放區域運輸車輛的檢查,嚴查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
3.加強市場監管。加強我縣高速路口、國道、省道公路沿線、集貿市場的巡查,及時查處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
五、工作要求
(壹)提高思想認識
禁放工作對於改善大氣汙染環境、減少安全事故、倡導文明新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單位要切實增強工作責任感和緊迫感,建立上下聯動的禁放工作機制,加強禁放工作的組織領導。縣禁放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加強禁放工作的具體指導、監督和協調。
(二)嚴格落實責任
要加強禁放工作落實情況的聯合督查,適時通報情況。各單位主要領導是第壹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責任單位對禁放工作落實不到位、單位幹部職工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取消所在單位當年文明單位評選資格。
(三)加強信息報送
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禁放工作情況信息收集報送,對重要輿情、重點信息等要及時上報,需要協調處置的,要及時上報協調處理。
青陽縣城區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 吳 偉
常務副組長:陳榮亮
副組長:
陳忠德? 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王玉平? 蓉城鎮黨委書記
吳智生? 縣公安局副局長
盛守凱? 縣政府法制辦專職副主任
成 員:
張雅琴? 縣文明辦副主任
張忠發? 縣教育局局長
章雙宏? 縣經信委主任
胡翰生? 縣民政局局長
黃新勤? 縣司法局局長
張益平? 縣財政局局長
孫? 利? 縣環保局局長
陸? 林? 縣住建委主任
疏? 勇? 縣交通運輸局局長
葉? 平? 縣市場監管局局長
陳文斌? 縣衛計委主任
王? 偉? 縣安監局局長
吳蓓蓓? 縣旅遊外事局局長
程? 柳? 縣民族宗教局局長
王中平? 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
吳新東? 縣公***資源和交易監督管理局局長
劉愛武? 縣廣播電視臺臺長
寧勁元? 縣供銷社主任
朱根根? 縣消防大隊大隊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吳智生同誌兼任辦公室主任,趙德成、吳廈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