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電話、接聽手持電話和觀看電視,對違反上述規定的駕駛人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並記2分。另外,用手機發短信、上微博,也要被扣2分。
民警介紹,開車使用手持電話影響了判斷力,更影響了安全駕駛,是壹種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如果駕駛車輛時撥打電話,會增加駕駛員的大腦負擔,延遲反應時間,而且,撥打電話時容易導致目光凝聚,無法關註周圍環境。更有甚者,在電話中爭論會加劇駕駛員的負面情緒,導致無意識急劇踩油門等行為,危害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