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電信詐騙多久過時效電信詐騙壹般是二十年過時效,電信詐騙犯罪的最高法定刑是無期徒刑,《刑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壹)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二、電信詐騙退贓怎麽量刑電信詐騙退贓的量刑要看具體的情況,如果是全部退賠的,可以減輕處罰,如果詐騙數額不是特別大的,還有可能免於刑事處罰。《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
三、電信詐騙的常見手段電信詐騙的常見手段如下:
1.冒充公檢法、郵政工作人員。以法院有傳票、郵包內有毒品,涉嫌犯罪、洗黑錢等,以傳喚、逮捕、以及凍結受害人名下存款進行恐嚇,以驗資證明清白、提供安全賬戶進行驗資,引誘受害人將資金匯入犯罪嫌疑人指定的賬戶。 2.利用中大獎進行詐騙。方式主要分三種: (1)預先大批量印刷精美的虛假中獎刮刮卡,通過信件郵寄或雇人投遞發送; (2)通過手機短信發送; (3)通過互聯網發送。 受害人壹旦與犯罪嫌疑人聯系兌獎,對方即以先匯“個人所得稅”、“公證費”、“轉賬手續費”等理由要求受害人匯款,達到詐騙目的。 3.利用虛假廣告信息進行詐騙。犯罪嫌疑人以各種形式發送誘人的虛假廣告,從事詐騙活動。 提醒,疫情期間也有許多冒充流調員進行詐騙的新型詐騙,需要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