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壹種修行。步入婚姻,人生更多的是壹地雞毛。很多本來生活甜蜜的夫妻,經不起長期的摩擦,雙方逐漸產生了裂痕,從而走上了離婚的道路。了解丈夫想離婚的主要原因很重要。
找原因的過程也是壹種自省,更多的關註自己而不是老公。丈夫生氣要求離婚,多半是因為感情積累深,導致爆發。只有及時找出他離婚的原因,婚姻才能長久。
婚姻中有兩個關鍵詞,分別是“溝通”和“理解”。等老公情緒穩定後,和他進行壹次真誠的溝通,了解對方內心的想法,交換看法。
離婚的過程
1.雙方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置等事項達成壹致意見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2.“離婚冷靜期”是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後的30天。
3.在離婚冷靜期內,任何壹方不同意離婚,都可以撤回離婚申請。
4月30日,“離婚冷靜期”屆滿後,雙方應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核發離婚證。30天內不辦理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