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是壹種以刻畫人物為中心,通過完整的故事和特定的環境描寫來反映社會生活的文學體裁。壹部小說有三個要素:人物、情節和環境(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小說反映社會生活的主要手段是塑造人物。小說中的人物被稱為典型人物;這個人物是作者根據現實生活創造的。他不同於真人,“兼收並蓄,綜合壹體”。通過這樣的典型人物來反映生活,更集中,更有代表性。小說塑造人物的手段可以是概括性介紹、具體描寫、人物外貌和心理活動的描寫。既可以是人物的動作對話,也可以適當插入作者的評論;妳可以從前面開始用筆,也可以從側面開始用筆。小說主要通過故事展現人物性格和表演中心。故事來源於生活,但經過整理、提煉、編排,比當前生活中發生的真實事情更濃縮、更完整、更有代表性。環境的描寫和小說的人物塑造與中心思想有著極其重要的關系。在對環境的描寫中,社會環境是重點,它揭示了各種復雜的社會關系,如身份、地位、成長的歷史背景等等。自然環境包括地點、時間、季節、氣候、風景等等。自然環境的描寫對表達人物情緒、渲染氣氛有很大作用。
這部小說最早出現在哪裏?
“小說”壹詞最早見於《莊子·外物》:“飾小說為縣令,遠不為大。”(小說是“猥瑣之言,非道”,做與追求;縣長,好名聲。)“瑣碎之言”“路徑之淺識”是小說的本義。桓譚在《新論》中對小說說:“他的小說家如果把小詞組合起來,舉壹反三,作成壹部短書,就會有相當的文字來治理身體,管理家庭。”小說仍然是“治身理家”的簡書,而不是治國安民的“大道”。班固認為小說是街談巷議、聽閑言碎語的人創作的。雖然他認為小說還是小知識,小路子,但是從另壹個角度觸及了小說的特點,植根於生活。清末民初,維新派梁啟超大力倡導“小說革命”,小說理論煥然壹新。小說的地位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甚至被視為“民之魂”、“正史之根”、“文學之最”,不再是無足輕重的“閑言碎語”、“雞毛蒜皮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