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上牌後,無論臨時牌照是否過期,都是無效的。如未及時懸掛新證,將被處以駕駛證記分12,罰款200元起的處罰。
擴展數據:
1,臨時行駛號牌,是指允許機動車臨時上路行駛的紙質機動車號牌,是指新購車輛正式落戶前,由公安車管部門核發的臨時車輛行駛證。
臨時號牌的有效期壹般不超過30天。分為四種:行政區域內臨時號牌、跨行政區域臨時號牌、實驗用臨時號牌和專用機動車臨時號牌。
2.臨時號牌的使用有時間限制和地域限制。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向當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臨時號牌:
(1)從車輛購買地駛回使用地時,需到車輛購買地車管所辦理臨時號牌;
(2)車輛轉移登記且已繳納正式號牌的,需到當地車管所辦理臨時號牌,才能駛回當地;
(3)未在當地辦理正式牌照的新車,需要在外地改裝時,需要在當地辦理臨時牌照。改裝後需要在當地辦理臨時車牌才能駛回原區域;
(4)在本地買車,開到外地,需要在本地辦理臨時車牌,開到外地;反過來也壹樣。
(5)車輛登記未固定,需要臨時試用。
3.新車臨時牌照不超過15天,車主應及時向車輛管理機關申請使用正式牌照。到期後將面臨暫扣車輛,罰款200元,扣12分的處罰決定。
參考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_中國人大網臨時車牌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