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侵犯隱私。根據我國現行立法和相關司法解釋,隱私利益是法律明確保護的人格利益,因此如果構成侵犯隱私利益,行為人應當承擔侵權民事責任。在我國,侵犯公民隱私的責任承擔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1)停止侵害受害人。對於正在進行的侵害,如行為人正在傳播被害人的私人信息,侵犯被害人的私生活,可以請求停止侵害,以防止損害結果的發生或者擴大。(2)賠禮道歉根據最高人民《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幹問題的解答》,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可以采用書面或口頭形式,內容必須事先經人民群眾審查。恢復名譽、消除影響的範圍,壹般應等同於侵權造成不良影響的範圍。公民、法人因名譽權受到侵害要求賠償的,侵權人應當賠償因侵權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公民要求精神損害賠償的,人民群眾可以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以及對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損害後果作出決定。(3)隱私權損失的賠償範圍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壹是賠償受害人的精神損害;二是賠償受害人因隱私權被侵害而造成的其他損失,主要指財產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032條: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刺探、騷擾、揭露、公開等方式侵犯他人隱私權。